小鬼会不会成为改革的阻力?


  晚上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锋主任打来电话,让我看一份材料,叙述的是该律所变更办公场所的曲折经历。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历时三个月、跑了无数次都没有办成,直到今天依然没有办成的希望。看后突然想到一句话:“阎王惹不起,小鬼更难缠”。的确,阎王们虽然凶狠,但只要不招惹它,躲得远远的也还相安无事,而我们作为普通人却必须和小鬼打交道。可怕的是,你根本不清楚应该怎样去迎合,更不知道哪句话把他们给得罪了。

  这让我突然怀念起德国来。我经常和中国朋友讲,虽然德国人较真,但非常好打交道,特别是和政府官员。德国信息非常透明,在决定做一件事情之前你就非常清楚此事能否办成,而不必花心思去考虑官员的因素。只要把法律研究透了,你就对自己所办事情的成功概率一清二楚:法律许可的,没有任何悬念,肯定可以,而不合法的事情,你也不必去找官员,更别想到行贿受贿,那只能是罪上加罪。

  十八界三中全会吹响了再次改革的号角,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行政机关简政放权,强化市场的配置作用,给企业松绑,让企业焕发生机和活力。而改革的方向是从人治转向法制,因为法制是确保改革成功的关键。

  当我们对新改革翘首以盼的时候,顺义区司法局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失望。我们不禁要问:顺义区司法局,你们是不是要和改革唱对台戏?往小了说,你们莫非还想用手中的权力寻租?时代变了,吃拿卡要已经不符合时代的主旋律。小鬼们,希望看清时代大势,不要成为改革的绊脚石,更别成为新政改革的阻力。

  附:

  北京顺义区司法局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律师所工作人员三个月内跑无数趟

  却无法办理办公场所变更备案手续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实力很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为了办公方便,锋锐所决定将办公地址从北京朝阳区迁入顺义区。

  2013年10月初,锋锐所依法开始办理 “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变更”的备案申请手续。按北京市司法局对此项备案要求,向顺义区司法局提交了全部材料:律所变更办公场所备案申请表、合伙人决议、租房协议。

  没想到,一个简单的备案工作在顺义区司法局那里却如同一场“马拉松长跑”,其官僚主义作风尽显无疑。

  锋锐所工作人员先持表格到迁出地——朝阳区司法局盖章,该司法局工作人员仅用了一分钟时间审查资料后即盖章通过。当日,锋锐所工作人员赶到顺义区司法局律公科,不料其副科长李凤拒绝接受材料,原因是具体负责此事的一位吴姓办事员不在科里(此时还不到下午三点),所以当日不办理此项业务。经锋锐所工作人员耐心交涉后,她才勉强接受材料但仍拒绝审查资料。

  10月15日,锋锐所工作人员再次到顺义区司法局律公科,向副科长李凤及其主管局长蒋汉渊陈述迁址原因及所里概况后,他们仍然要求额外提交书面的律所概况(这一要求是非法的)。

  2013年10月17日,锋锐所提交了他们所要求的两份材料:新办公地址的房产证,律师所的概况。

  2013年10月18日,锋锐所致电顺义区司法局,希望能够加快办理速度,被告知需要现场核实办公地址,会提前通知。但是核实前却不告知锋锐所,而是直接去了锋锐所的新办公地址,并且不告知核实后的情况。对顺义区司法局律公科的工作作风,锋锐所难以接受,于是拨打了市长热线。随后,李凤却说,此项备案审核需要十个工作日,我们询问从哪一日开始算,她含糊其辞。

  2013年10月21日,锋锐所办事员第8次到达顺义区司法局律公科,要求给予答复。副局长蒋汉渊爱理不理地说,我所办公地址不符合律师所规模,并说某律师所租的是一整栋楼。我所办公场所面积140平方米,需要办公场所的仅仅是坐班律师和行政人员,占多数的提成律师有需要才预留,所以办公场所面积是满足办公需求的。《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迁入地司法局只是对律师所办公场所进行形式审查,绝对没有随意夸大的权力,切不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将备案复杂化,抬高下限,增加上限,变成行政许可。顺义区司法局故意刁难,恶意抬高门槛,违法行政,造成锋锐所不能迁址,堆积大量业务。

  2013年11月1日,顺义区司法局律公科李凤才打电话告知锋锐所办公场所不合格,追问原因,被告知这是领导的意思,并且不出示书面意见。

  为此,锋锐所打了三次市长热线,市长热线接听人员很重视,就在李凤告知我所办公场所不符合要求的前半个小时,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说,综合各方反馈的情况,市长热线管不住顺义区司法局,建议锋锐所向市纪检委投诉,并且将市纪委举报电话告诉给了锋锐所。

  2013年11月4日,无奈之下,锋锐所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当日负责谈话的是法制处一位女工作人员(孙佳)和一男工作人员接待,听闻来意后,极力劝说律师接受立案前调解,并保证会通过市司法局的行政许可处快速处理。

  11月6日,锋锐所律师再次到达北京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依然极力劝止律所申请复议。随后他们告诉锋锐所律师,已经和顺义区司法局沟通好,问题已经解决。

  11月7日,锋锐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顺义区司法局,不料进门就遭蒋汉渊副局长的拒绝:今天不要谈变更办公场所的事情。这已是锋锐所工作人员因为办理办公场所变更备案手续第10次前往顺义区司法局。

  11月8日,律师第三次来到北京市司法局法制处要求行政复议。由于法制处频繁更换接待人员,律师第三次耐心讲述一遍事情经过,并坚持复议。

  11月29日,锋锐所律师到北京市司法局询问复议案件详细进展情况,并询问为何市局在工作时间没人接听电话,市局法制处给出的答复是经常开会、学习、上厕所,所以接不到电话很正常。

  2014年1月,顺义区司法局长李国印通过其他途径表示想请锋锐所主任小聚,锋锐所抱着宽容的姿态到顺义见到了该局长。该局长承认顺义区司法局的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并且表示要处分相关责任人员。但是,拒不纠正司法局的错误,相反,还公然说他亲自到市司法局协调此事,还说他安排蒋汉渊副局长专门盯住市司法局。这不是赤裸裸地开后门吗?顺义司法局是一方当事人,市司法局怎么私自和他们会面?

  2014年1月8日,锋锐律师所收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再延期审理一个月的通知。

  一件按照法律规定只需备案的事,顺义区司法局却大耍官僚主义,肆意刁难律师所,抵制市长热线的监督。在举国上下响应习近平号召大力反“四风”的环境下,不走群众路线的机关还要存在多久?

  2014年1月7日至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强调: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司法行政机关的这些人难道不是害群之马?难道不应该被清楚?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