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民营经济发展史之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民营经济
杨香豹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的50多年间,在经济建设领域,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的近30年间,从上到下执行着一套严格的经济计划,可以称之为计划经济时期;二是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是改革开放时期,逐步进入市场经济。解放初期,本地区由于日本侵略者的长期掠夺,国民党政府军的三年践蹋,经济基础非常薄弱,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开始了艰难的经济恢复工作。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产,另一方面还要打击镇压敌对势力,同社会遗留的恶习做斗争,从经济和政治两条战线同时进行恢复建设,为后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在全国还没有全部解放的时候,东北地区就开始了经济恢复工作,东北人民政府、辽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使经济恢复工作全面展开。在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期间,各条战线是热火朝天,释放翻身解放、当家做主人的激情,涌现出许多先进模范人物。仅葫芦岛硫酸厂(锌厂)1953年前就有27人获得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辽西省和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的光荣称号;化工机械修配厂(化机厂)作为锦西化工厂的—个分厂就有,7人获得上述各种称号,韦玉玺学习苏联高速切割法,提高效率4倍,1953年成为辽西省工业战线劳动模范,并参加了苏联庆祝“十月革命”节观礼大会。
在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恢复战争创伤的同时,在广大农村首先进行的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彻底改变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先辈们奋斗几百年“耕者有其田”的远大目标,使土地分配达到了历史上最为平均的状态。本地区的土地改革工作到1950年春天已全部结束。过这次空前的土地改革运动,建立了一种产权相当完整的农民土地所有制,确立了农民享有所有土地的经营、买卖、出租的权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权”的目标,使地权的分配达到了相当均等的程度,打破了中国延两干多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础——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至此彻底消亡了。使过去无地或少地的广大农民成为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主人,使土地产权的分配与生产经营统一起来,农民拿着政府发放的地照,喜在心里,乐在眉梢,祖辈辈的心愿实现了。使长期被奴役、受压迫的广大农民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民在自己的田里种地心里踏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非常高涨。广大农村发展农副业生产和轰轰烈烈闹春耕的新气象,相当一部分农民是猪羊满圈、鸡鸭满架,农业经济获得大发展。
土地改革完成之后,在为了向更高的社会目标迈进,就必须“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致富。1948年,建昌县就已经组成了4810个临时生产互助组。到1950年,绥中、锦西两县也组成8654个互助组,人组的农户55896户,占总农户的46. 6%。到1951年,兴城、建昌两县组成互助组6188个,发展的速度很快。到1952年,锦西县组织起来的农户就达33530户,占农户总数的51.3%。
1955后10月,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同题的决议》,进一步加速了农业合作化进程。建昌县在1956年底,组建了1 39个高级社,入社农民43343户,占农户总数的70%,到195年合并成56个高级社,入社农民达100%;绥中县在1957年建成了290 0个高级社,人社农户一步就达100%;锦西县在1956年春耕前,全县合并、新建的合作社240个,其中高级社160个,入社农户达56125户,占农户总数的98. 5%;兴城县到1957年,共建21 5个高级社和两个初级社,有52401户人社,占农户总数的98%。全地区基本上进人高级社的历史阶段,已明显出现盲目跃进的势头。
高级社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人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并取消土地报酬;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取酬,至此,不到10年的时间,使刚刚建立起来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又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土地开始转变为集体所有,农民又丧失了土地所有权,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粮食产量下降,1957年,全地区粮豆产量406070吨,比1956年减少77025吨,下降16. 3%,以致后釆连续五年严量下降。
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是指组织规模和经营范围比农业生产合作社大。一个人民公社有5千至1万户人家,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组织,而且是农、林、牧、副、渔俱全,工、农、兵、学、商一体的社会基层组织,实行公社——管理区——作业区—一生产队四级管理。仅锦西县1958年的10个人民公社,下设65个作业区、187个核算单位,所有的农户全部入社;而10个人民公社(当时锦西县包括现南票区、龙港区在内,总人口是475271人)所有的生产型号)、汽车3台、胶轮车1434台、铁轮车1694台、各种农具1425台.(件)、马1 798头、骡子1469头、牛2311头,这就是当时的全部家当。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不具备统筹农、林、牧、副、渔和工、农、兵、学、商的物质基础,是大大而空。所谓“公”,是指公有化程度高,一是把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经济红组织合而为一,把农村中原属国家所有的一些企业下放给公社管理,供销社、信用社、手工业社全部并人人民公社,原有债务转由公社偿还,多者不退少,者不补,使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增加了许多国有成分,负担加重,力不从心。因为违背客观规律,脱离客观实际,脱离群众的思想觉悟,脱.离经济基础,矛盾不断出现,扰乱了正常的生产和社会秩序,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1959年本地区又遭受严重水灾,,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人民公社化后连续三年粮食产量大幅度减产,仅绥中一县,粮食年平均总产比前四年减少31. 1%,棉花减产71.1%,加重了后来的经济困难。
对于人民公社运动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也有所察觉。1959年6月,中共中央就社员私养家畜、家禽和恢复自留地等制度问题,先后作出指示,明确规定:对家畜、家禽实行集体与个人喂养并重的方针;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自留地可占耕地面积的5%;鼓励社员利用零星闲散地块进行耕种,谁种谁收,不征公粮,不承担派购任务。此后,小开荒地开始扩大,“地头地脑”的闲散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增加了一部分“勤快”社员的收入,缓解了一部分社会矛盾。
2、私营经济改造
中央政府于1955年11月,召开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确定把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从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推向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阶段。此决议一发出,全行业公私合营迅速扩展到整个地区。就在当年,锦西县80户私营工业,实现公私合营。同时国家投资558万元,对机械铁工、建筑材料、木材加工、缝纫、印刷、粮谷加工等行业进行改造、扩建。到1957年,地方国营工业职工人数、固定资产、工业总产值比1 952年增长两倍以上。到1956年底,各县政府采取直接过渡、公营企业直接接收、组织生产合作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代购代销等形式,对锦西、兴城、绥中、建昌四县的1859户3636人从事商饮服修、粮油加工、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行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年底,已实行改造的工商业户,占私营工商企业的99%,基本上改造完毕。
经过公私合营之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很快。起初,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社员的主要生产工具、设备等生产资料全部折价归合作社所有。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计算盈亏,社员直接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合作社的收入除向国家纳税和企业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外,其余部分采取工资或劳动分红形式兑现分配。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以后,社员一律实行按劳.分配。为了加强对这一行业的领导,1957年以后,各县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手工业管理局,后来叫第二工业局,有的县也叫轻工业局,具体管理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行业。
从1956年直到1978年,尽管有几次变化,但经济体制始终没有根本性的突破,一直是延续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在其间也做过多次调整,但始终是围绕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做文章,没有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企业和职工只讲奉献,没有积累,条框也越来越多。在僵死的计划管理模式下,致使政府的权力至高无上,计划委员会仕也被称为第二政府,靠领导,找领导,靠上级,等上级那是必然的事情,等靠要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习惯。政府机关中也养成了一些靠计划吃饭的人,思想保守,行动迟缓,一切经济活动都在“稳步”前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缺乏对宏观经济和中长期发展的研究,微观经济活动与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进行有效的调节,产生生产与需求之间的脱节;不能合理调节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造成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等诸多社会问题。压抑了人们对利益的正当要求,把人对利益的追求排除在道德之外,当作自私、落后的行为加以批判。结果是人们不敢谈论自己的利益,更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斗私批修”成为“四季风”。缺乏利益意识,也就没有自主意识、民主意识和真正的主人翁意识,公民意识也不健全。在这种模式下,人民只是理论上的国家主人,但事实上,人民既缺乏对权力进行监督的渠道,也缺乏把自己的利益、愿望、要求传达给执政党的途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仅是经济问题,也使人民群众思想僵化,缺乏创造性和民主氛围,同样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文革”结束以后,从1977年2月开始,中共中央连续召开了以整顿工交企业,恢复生产秩序为中心内容的各种会议。3月3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冶金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批判“四人帮”破坏冶金工业生产建设的罪行,讨论了冶金企业整顿问题,会议要求各个冶金企业都要迅速把生产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起来。本地区的杨家杖子矿务局、锌厂、八家子铅锌矿、钢管厂等企业都属冶金系统的企业,而当时除钢管厂是县属企业,其他几个企业都属部管企业,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到企业并开展了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仅杨家杖子矿务局统计,1978年钼精矿(折含钼45%)比1977年多产1021吨,增长了146.35%,全年工业总产值提前79天,钼精矿提前71天完成全年计划,铅精矿含量、锌精矿含量、硫精矿和钼酸铵也都分别提前73天、37天、106天和76天完成全年计划。自1972年考核8项经济技术指标以来,第一次全面完成计划指标,比上年减亏493万元,可比产品成本下降19%,钼选矿回收率创造90. 31%的历史最好水平。八家子铅锌矿在技术改造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978年底,本地区全部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已突破20亿,达到200389万元,比1977年增长12 070。这是自1949年以来的最好水平。不但大中企业有明显提高,县直小企业也开始好转。锦西县县办企业,1978年的工业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实现21318‘万元,首次突破“2”字头。绥中县1978年有145个企业,工业产值是16241,万元,也是1949年以来最高的年份。其它各县,经过整顿之后的企业情况也在好转,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一路飙升。这一年全地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71400万元,销售税金实现2178万元,实现利润38248万元,分别是“文革”前1965年的2.6倍、3倍和5倍。
1978年2月,中共中央肯定了中共安徽省委和四川省委针对“文革”、中农村出现的混乱局面,制订的《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决定》和《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这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是:恢复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减轻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坚持按劳分配,保证社员分配兑现;发展多种经营;慎重对待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大队过渡的问题;在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这些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在这些政策精神的鼓励下,—些地区大胆冲破多年来“左”的思想路线的束缚,开始了改革农业管理体制的探索。在这以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