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犯了错,谁来担当?


      腐败分子们纷纷落马、大大小小的老虎相继入笼,的确“大快人心”。但谁都明白,现阶段中国的腐败之所以“连根拔起有蛀虫,屁股底下都有屎”,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制度本身就是腐败的温床”。用我们陕西的话来说:这是一个“日弄人”的制度。如果一个巨贪被挖出来,把他绳之以法,判重刑甚至枪毙掉,那意味着由腐败分子一人承担了全部的罪责,而谁来追究制度“所犯错误”的责任呢?没有!如果把你我这等“迂腐直肠”之辈放在当下中国那些手握实权重权的岗位,恐怕不比这些腐败大亨们贪的少腐的轻。二十年前,我在体制内公干的时候,就是因为差点被港商巨额港币现钞撂倒,才心惊胆颤地离开了“劳神费心伤神经”的官场,搞起学术研究。

 

前不久,被外界称为“天下第一司”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为继国家能源局之后又一个反腐风暴的“爆眼”。824日至928日,该司先后有5名正副司级官员被带走调查,偌大的价格司只剩下一名巡视员和一名副巡视员两名司局级领导。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制度使然。因为价格司权力过大,项目价格审批存在巨大的寻租空间,长期以来用政府行为代替市场行为,对价格进行管控,必然导致这个结果。试想想,油、气、煤、电领域一直以来是政府按照成本加成的办法确定价格,缺乏真正的市场化管理手段,政府定价机制排挤和弱化了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假如一个官员的腐败暴露了,他自己可能只承担50%的责任,而现行体制和制度应承担另一半责任,若只“依法处置”当事人而不追究制度的责任,则意味着由腐败者一人承担了百分之百的责任,这“公平”吗?

 

我之所以为腐败分子“喊冤”,根本目的在于:改革要从根本上改革修复制度开始,防止更多的人跌入腐败深渊。现在,人们已经看到新一届中央在高压强势反腐败的同时,开始着手构建防腐抗腐的制度性举措,但到底预期效果如何,亿万民众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