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贱卖不良资产不能成常态


       据媒体报道,普华永道近期一份报告显示,十大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1.06%,银行坏账创近四年新高。银行在大比例核销坏账的同时,也加大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坏账出售。

 

而按照此前的做法,国有银行需要处理的不良资产,必须全部出售给专门为国有银行上市而成立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亦即华融资产、东方资产、长城资产和信达资产,出售价格一般为资产价格的20~30%

 

应当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转让中获取了大量利益。但是,除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外,那些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那里购买了资产包的单位或个人,也都获取了大量利益。其中,以境外机构名义购置资产包的单位或个人,更是以比其他购买者更低的价格获得了不少资产包。四大金融资产转让的资产包,到底造就了多少富翁,个中又造成多少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财富向国外转移,已成为一个悬案。

 

我们并不反对银行对已经出现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也不反对银行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前提是,无论是资产出让行为还是经营行为,都必须规范,都应当以不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为条件。问题在于,中国的银行,相当一部分利润是通过不正当行为形成的,而银行所出现的不良资产,则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

 

单从账面来看,那么大的资产规模、那么多的利润,出现一些不良贷款是十分正常的,将不良贷款核销也是完全应该的,更别说每家银行的利润水平都那么高。关键是,这些利润的形成,是以牺牲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为代价的。尤其是实体企业,几乎没有一家不受到银行的严重压榨。以刚刚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为例,260家制造企业创造的利润,竟然比不上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两家银行的利润。显然,这不是中国的制造企业太无能,而是中国的银行太霸道,是包括制造业在内的中国其他企业利益转移到了银行。

 

而从这些年来银行的发展轨迹来看,几乎没有一家银行不是在进行快速的规模扩张,不是靠股市融资和再融资等满足资本充足率的需要,不是将风险隐藏在了规模扩张之中。想一想,如果中国的银行也象发达国家的银行一样,是依靠业务创新等发展的,是依据经济规律运行的。那么,多数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可能早就突破警戒线了。所谓的1.06%的不良贷款率,都是被规模稀释过的,是非真实的。不良贷款的绝对额远比相对额令人担忧,且相当一部分贷款被假象所掩盖。如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互保联保以及财政的无效担保、土地的重复抵押等。一旦这些泡沫破裂,其风险将十分可怕。

 

这也意味着,银行形成的不良贷款,实质是以牺牲其他企业的利益为代价的。而以超低价出售给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则等于将其他企业的利益转移给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以很难作出公正评价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后,其利益又出现了新的转移。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按照此前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让资产包的实际情况,国有背景的企业或单位是不大可能购买这些资产包的。除了资产包中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一般情况下,资产包的购买者都是民营企业、国外企业或个人。也就是说,这些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最终都转化成了个人的财富或外国人的财富。如果所出让的价格不合理,就等于是国有资产流失或社会财富向国外转移。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准备出售的这些不良资产中,相关银行并没有对这些不良资产的形成过程进行过分析,也没有进行相关的责任追究,而是凭借强大的利润背景进行核销了。如此一来,也就变成了其他企业的集体买单,变成国家财富的集体贬值与流失。如果银行在与民争利方面稍稍收敛一些,如果银行不是盲目地进行规模扩张,很多不良贷款是可以避免的,也是不需要以这样的方式予以处置的。也就是说,从银行放贷环节到形成不良资产环节,再从银行核销和处置不良资产环节到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购买这些不良资产环节,最终到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让这些不良资产环节,几乎没有一个环节不存在着不规范行为,也没有一个环节不存在着暗箱操作。特别是贷款环节和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让不良资产环节,更是存在着太多的法律和道德风险。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批实体企业因为融资难、融资贵而陷入困境、走向消亡,而大批购买了银行不良资产包的单位或个人,却在一夜之间成为了富翁。两者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关注。中国的贫富差距正在越拉越大,差距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拉大的,类似银行不良资产出售这样的行为,是否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呢?这样的现象,能够成为金融业发展的常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