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澳大利亚警方近日和中国达成协议,协助中方引渡逃到澳大利亚的贪官,并协助查封他们的资产。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但要落地实行,真正对贪官形成威慑,恐怕还需要时日,抑或说要看未来两国联手追逃的实际效果。
就追逃追赃来讲,中澳两国有过密切的合作,澳大利亚这次甚至明确表态贪官的钱“是从中国窃取的不义之财”,这对于贪官财产的认定和追缴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中国目前已和38个国家签署双边引渡条约,这是国际合作追逃的常见手段。今年以来,中国加强了国际追逃力度,由8部门参与成立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也明确提出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等,这些措施一旦实施,对外逃贪官的威慑力还是很大的。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及廉政建设广受海内外关注,其中热点之一是如何将外逃贪官等犯罪分子缉拿归案。美国此前也有媒体称,中国向美国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已超过1000人。尽管不时爆出这样的好消息,但由于境外复杂而漫长的司法程序,缉拿隐匿海外的贪官依然面临重重困难,真正被遣返的贪官屈指可数,而贪官外逃的人数却在成倍增加。
贪官究竟卷走了多少腐败资产?即使在反腐高压之下,这个问题依然还是一个谜。陆续被查的周永康家族、徐才厚家族以及一大批正部副部级贪官敛财的方式以及掠夺的财富,已经完全超出常人的想象。如果说敛财数百万甚至几千万还可以理解,动辄涉及数十亿,就不得不让人惊呼了!正如人民论坛所言:一些官员不查都是两袖清风,一查不是浑身是宝就是房产连片,谁还敢相信腐败份子只是极少数?
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落马受审,检察官指控他利用担任从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到铁道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金钱及各类财物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此外,法院还公开了刘志军被追缴的惊人财产,包括房产374套,价值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军中巨贪谷俊山究竟搞了多少钱,一直没有定论。早前大众网副总编姜长勇在微博中披露:谷涉腐金额高达200多亿,拥有房产300余处。住着7000多平米小楼,护工60余人管理房院。有5情人,一个歌星、两个影视小星、一个主持人、一个高级白领。一张谷俊山在京奢华将军府照片也广泛流传于网络。如此帝王般的奢华生活恐怕让那些铁杆五毛也会惊愕不已!
频频曝光的大案要案说明,贪官转移到境外的资产也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大官小官都在纷纷向境外转移资金转移家属转移掠夺的资产。《中国经济周刊》曾发表文章称,从2000年至2011年底,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的其中5年缴获赃款赃物金额就达到541.9亿元。
然而多少贪官外逃?官方也不知道。中国人民银行曾经引述一份“腐败资产外逃”研究报告: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包括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 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尽管随后有机构指出该调研报告引用的有关外逃贪官、金额数据有误,但这一数据还是引起社会不小的震动。
至今,中国外逃贪官有几种不同的版本: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审计署发布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还有公开资料显示:自2000年底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其中2005、2007、2009—2011年五年共缴获赃款赃物金额达到541.9亿元。2010年1月8日,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消息:近30年4000官员外逃,人均卷走1亿人民币。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认为,他们手头有很多数据版本,但是始终没有统一的数据,外逃贪官卷走的资金规模估计达到万亿元。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引用有关部门的统计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资金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
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报告显示,外逃官员保守估计有近万名,携带金额不少于1万亿元。“按照人均1亿元来估算。要在国外过上比国内更好的生活,必须有雄厚的‘黑金’做保障,不到这个数额级别,他们也不会选择出去。现实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不少贪官一人就卷走几亿元,规模相当大。这是中国腐败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
李成言还指出,如果不分行业特征的话,“裸官”群体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大多数外逃贪官,第一步都是让孩子和夫人先出去,然后自己择机潜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曾发布《“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对此认同的人数均超过半数,分别为53.3%、53.4%、51.7%。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表示,外逃的政府官员大多年龄在50岁以上。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出逃时59岁,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出逃时58岁,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出逃时57岁等等。“政府官员往往在临退位时外逃。只有达到一定级别后,才有可能积聚巨额的不法资财。在位时,可以用权力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一旦退位,害怕被追查,所以在临退位时一走了之。”
上述各种数据固然有统计标准、统计口径不同等因素,但外逃贪官的人数以及卷走了多少财产仍是一个待解之谜,况且这些数据都是数年前的说法。这几年,随着中国4万亿的投资以及各级政府包括银行信贷追加的数十万亿投资,贪官敛财的方式以及掠夺的财富已是今非昔比。
贪官外逃往往与资产转移相结合,并且是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最后一个环节,出逃前往往已是“裸官”。外逃贪官与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里应外合,将贪污受贿的大量资产转移国外,一旦势头不对就抽身外逃,已成为中国必须解决的一个涉及民心向背的重大问题。要遏制贪官外逃的趋势,关键还在于改革现有的政治体制,把权力关进笼子,不仅接受人民和舆论的监督,更要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特别是尽快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法规,完善和健全贪官外逃的预警机制和引渡条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