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要带头推进节能减排
刘纯银
上月的全国空气质量指数,厦门再次跌出前十,这也引发市民对如何保持并改善厦门空气的持续关注。为此,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张世照日前接听市长专线介绍,今年,厦门将再次力推节能减排和新能源使用。(5月28日《海峡导报》)
众所周知,尽管这些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但无论从当前,还是中长期发展的要求来看,节能减排仍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紧迫形势。正如许多专家学者所提醒的:如果继续目前的发展方式,能源资源无法支撑,生态环境无法容纳,国际减排压力不断加大,最终发展将难以为继。
针对当前所面临的现实情况:李克强总理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笔者认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首先要在公共建筑上带头推进节能减排。这是因为
其一,2013年全国能耗总量为37.6亿吨的标准煤,根据粗略统计,建筑能耗消耗近11亿吨,约占三分之一;而中国现在既有建筑约95%属高耗能的建筑,建筑能耗水平跟世界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所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其二,尽管早在2006年,建设部便开始在全国建立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并选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31个示范省市开展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然而,这些年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上总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如在国际上,政府公共建筑往往被认为应承担更多的节能责任,可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往往追求建筑外观的美丽而忽视了节能,导致不少公共建筑成了“能耗黑洞”。正如中国工程院原院长徐匡迪院士曾在一报告中披露,“北京新建的某现代化办公楼,其每平方米一年要消耗163度电。根据调查,这些技术先进的办公楼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比老建筑高10倍以上”。
让人高兴地看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已明确要求: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亿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如果把建筑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呢?首先要明白建筑节能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发发通知、作作倡议、改改标准就能取得效果的事。这需要我们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公共建筑耗能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考核监督体系,及时对部分能耗高的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实行能源审计,发布能效公示;并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作风建设评价体系,列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更有必要建立惩戒机制,一旦公共机构用能能耗超出规定的标准,其单位负责人应该受到组织、经济等方面的严厉惩戒。相信只要中央做给地方看,政府做给社会看,官员做给百姓看。我国的建筑节能就能由公共机构建筑带头做起来,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