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懂欣赏钞票的贪官,是“好贪官”


 只懂欣赏钞票的贪官,是“好贪官”

典型的案例是已处极刑的巨贪、原河北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他在短短20多个月,受贿4700多万现金,一分都舍不得花。每次他到藏钱的小屋,就把现金一摞摞铺在地上,“静静地欣赏”,于是便觉得“我满足了,我现在终于有钱了”。(11月24日凤凰网转《廉政瞭望》)

像李友灿这样“静静地欣赏”赃款的官员绝非唯一。原苏州吴县市渔政管理站阳澄湖分站站长李永元敛财300万元,其生活却十分简朴,一年四季常穿制服,从不乱花钱。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翻看存折。

贪来巨款却不愿花,在当今中国官场还真不算少。比如近期被热议的北戴河科级“亿元贪官”,家藏1.2亿元现金、黄金37公斤,另有房产68套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就是一名很不喜欢花钱的贪官,媒体报道其虽然很富有,但对自己却很抠,“都知道他并不舍得花钱,从不露富,如果自己一个人吃饭,只要一碗面条。”

而不久前被曝家藏2亿现金,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性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案件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媒体报道其穿的衬衣、裤子一看就是便宜货,在开会或者考察时显得很“土气”,且经常骑一辆旧自行车上班

十多年前被称作“建国以来最大卖官案”主角的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收受贿赂高达2385万元,可他夫妻二人却都是节约模范,马德平时穿着随便、甚至很土,其妻连买菜回来的塑料袋都舍不得扔,一个个存起来备用,还将逢年过节别人送的礼品高价出售给市委接待部门。

这些巨贪,真是名副其实的“异质思维”。在他们面前,金钱已经失去了基本的货币作用,只剩下对其占有之后的满足感、盘算数额时的成就感和欣赏钞票时的满足感,以至于玩命贪来的巨款,却不愿意用来提高生活质量,过着和未贪财之前一样的平民生活,这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吝啬,使他们一个个成为“葛朗台式的贪官”。当然,也有人会因此担惊受怕,笔者在《家藏亿元现金,其实已“生不如死》一文中曾分析,有些贪官自知总有一天会被查,但舍不得退赃或退赃无门,因此一分钱赃款都不敢花,等着全额被追缴以便从轻发落。在这样的心态下生活,无疑是“生不如死”。

而这个李友灿,因为有索贿情节,实属“欲壑难填”一类的贪官,也因此在2004年就被判处死刑。他在任副厅长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竟受贿、索贿4744万元,平均每个月达220多万元,远超过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等巨贪。

可相对于众多贪官而言,李友灿还真算是一名“好贪官”。一方面,李友灿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葛朗台”,贪来的钱从不给亲戚朋友,包括一手抚养他长大、靠为部队养猪过活的姐姐。而且为防“失言”,从不喝酒。并且在女色方面,李友灿也是十分“节制”,至少属于那5%未包养“二奶”的贪官之列。他贪来的钱,唯一的用途就是供自己日常欣赏。在被查处前,这些钱未进入市场对抑制通货膨胀还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他所贪赃款,没有像“裸官”那样转移至境外,供事先移居境外的妻儿享受。案发后,能分毫不差地交出赃款,增加国库收入。

而能够将所贪款项完璧归赵上交国库的“葛朗台式贪官”,此前也有先例。有“沂蒙第一贪”之称的蒙阴原副县长袁锋剑,贪污公款500多万,也是舍不得花,更谈不上挥霍了。袁为其母祝寿,送的寿礼比其他真“穷”的亲属还少。查抄袁锋剑的赃款时,他贪污的金钱数目和查抄的赃款数目完全吻合,毫厘不爽,以至于袁锋剑诡辩说他这是替国家保存钱财。

上月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笔者曾建议对不能如数追缴赃款的贪腐分子。在现有法律基础上,施以更重的刑罚,而对那些能如数追缴赃款,并能以“没收个人财产”的形式如数追缴孽息者,给予更大的“从轻发落”,其理由就是这些贪官其实都是“好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