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协警闯大祸,彬县警方真奇葩
两名职校女孩接受一婚庆公司邀请去参加表演,半路遭遇车祸,一女孩全身多处受伤,另一女孩当场身亡。而婚庆公司派来送她们去表演的司机竟是个16岁无驾照的协警。(11月25日《华商网》)
近20年高喊“依法治国”的中国,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群体,那就是“类执法人员”。这些人穿着与执法人员类似甚至同样的服装,干着比同岗位公务员更辛苦的活,有的比同岗位公务员业务更精,也更敬业,却只能享有公务员一半甚至更低的待遇,他们就是充斥政府机构的“协”字辈工作人员,数量最多的群体如公安的协警、城管的协管。
笔者之所以称他们为“类执法人员”,就因为他们仅仅是政府临聘人员,没有执法权,但很多时候却又实际上从事执法工作。这些“类执法人员”,一部分因为进入的“门槛”非常低,自身身份没有特别珍惜的价值,因此并不惧怕被解聘,致使在“类执法”过程中狐假虎威,捞尽好处;而另一部分人,因为披着一身执法人员的服装,也就以为自己有正常的执法权,因此会狐假虎威,尽干些伤天害理的勾当。
如这名年仅16岁的陕西彬县协警,就因为穿着一身协警制服,因此底气大增,不但将自己当成协警,内心恐怕早已将自己当成一名正式警察了,而且错误地认为警察可以“靠山吃山”,即使“无照驾驶”,但最终也是由公安机关查处,属于“家里事”,警方对自家的警察、协警总会网开一面。
但问题是,这回问题是闹大了,造成1死3伤的恶性交通事故,连《人民日报》都发出声音,而且在微博带来的“透明”舆论环境之下,无论是该县的交警大队、巡警大队,还是他们的上级机关县公安局,肯定已失去“捂盖子”、“护犊子”的本钱,在媒体的监督下不得不被曝光。
毫无疑问、该无证驾驶的16岁协警高某需要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责。但从这名16岁少年未能继续上学,而是上班赚钱,并且是一个收入不高的岗位,就足可以窥见其家庭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宽裕。因此对其余“一死二伤”人员的经济补偿,肯定没有能力。但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当初看到一名协警驾驶机动车辆肯定很有安全感,甚至没有看出来这是一名协警,误认为是一名正式警察,以为这是代表“公权力”。因此,受害人完全有理由向彬县公安局提出赔偿。
不可思议的是,当地公安机关竟以“高某是从一保安公司借调来当协警的,借调前他隐瞒了年龄,事发后再没来上班”为由企图撇清与该协警的关系,令人感到谎话连篇。要知道,公安是管理公民证件的机关,我不相信在某些地方要求外来人员“过夜都要登记”的今天,陕西彬县警方对招聘对象的真实年龄却不需要核对,而且雇佣童工是违法的。
如果果真如此,公安机关管理身份证件的意义何在?如此完全没有责任感的公安机关,真的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吗?因此笔者以为,无论如何推脱,中国出现16岁协警,也都是警方的“大笑话”,而且体现出彬县警方过于“奇葩”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