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前,当时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的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0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直指国家体育总局下属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向两家公司支付高额体育彩票发行费时,我们才知道,“小小的”彩票发行,竟然能够让国家体育总局投资的两家公司获利高达5.58亿元。而这些资金最终都用到哪里、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的现象了,可能没有一个部门和单位能够说清楚。
殊不知,这些“利润”是在彩票销售额只有不到400亿的情况下实现的,而按照有关方面确定的15%的发行费率,全年提取的彩票发行费也就在60亿元左右。但是,10年以后,当体育彩票加上福利彩票全年的销售额已超过3000亿元,彩票发行费将是多少呢?而这期间,彩票发行费的费率并没有作任何调整。也就是说,彩票发行费已超过10年前的彩票销售额了。
需要指出的是,在互联网技术日益发达、电子化水平日前提高的情况下,彩票发行的实际成本也在下降,后续投入日前减少。那么,留给垄断彩票发行和印制企业的利润也就越来越多,可操作和运用的空间越来越大。只是,巨额发行费都用到哪里去了,就成了必须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记得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由于增加了一套税务机构,因此,税务部门的工作经费、基建经费等,也曾引起过外界的广泛质疑,甚至有媒体披露,税务部门的经费已占全部税收的10%以上了。显然,这是与当时全国税收总量不大是有直接关系的。钽是,随着税收增长速度的不断加快、税收总量的不断扩大,税务部门消耗的经费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也在呈逐年下降趋势,已经无法再用百分比来表达,而必须用千分比、万分比来表述了。那么,为什么彩票发行费率要一直维持15%不变呢?
显然,彩票发行已经成为一种具有强烈部门利益的行为,成为一种既得利益。而利益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秘密、多少见不得光的东西,可能只有相关职能部门、彩票发行机构才能知道。只是从财经制度的角度和发行彩票的目的来看,这样的格局是不该继续存在的。想一想,每年多达数百亿的彩票发行费,能够养肥多少人,又能够埋下多少腐败的种子。要知道,同样的彩票发行,在国外的综合发行费率也就在5%左右,发行量大的,可能还要更低。而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彩民自然也要比其他国家多,彩票发行的空间也更大,彩票发行额的增长速度会越来越快。如果不对彩票发行费费率作出调整,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甚至会影响到居民购买彩票的信心。
财政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曾明确指出,要适当降低彩票发行费比例。但是,如何降低,却是一个问题。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财政部讫今没有出台降低彩票发行费率的政策。因为,按照固定比例提取发行费的方式,本身就是一个很难确定高低的事。笔者的观点是,应当采取超额累减或递减的方式,亦即以1000亿为基数,每增加200亿,增加部分的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直至费率下调到3%,就不再继续下调。如果今后的彩票销售额很高了,还可以对基数和超额的数额、递减的幅度等作出调整。至于如何分解到各地、各具体公司,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制定具体办法。在此基础上,再出台彩票发行费的使用规定,规范彩票发行费的使用。因此而节省下来的发行费,补充到公益金当中,用于公益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