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或只是一种了无新意的幌子


   长安讲坛第266期11月26日晚在清华经管学院开讲。论坛成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发表主题为:“混合所有制——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衔接点”的演讲。

  为何没有反向的混合?当今私有制经济早已是蓬勃发展了,不少私有企业还处于行业的领导和垄断地位,规模完全可以和国有大企业抗衡甚至超出。大了就难免有大的问题,得浮肿病。但是,为何只有针对国企的“混合”,却没有人提出针对私企的“混合”去让公有制参与到私有企业的管理和经营当中?
  显然,这其中包含的逻辑就是,私有制的效率是高的,而公有制的效率是低的,为了不断提高效率之目的,当然就只有朝着私有制比重逐渐加大的方向改革。换句话说,改革的方向没有变化,依旧是私有化。所以,谓之“深化”。
  私有制真的高效了吗?非也。除了对员工的劳动具有更高的使用效率之外,中国的私有企业在其它方面并无什么高效可言。要把闻名世界的“中国制造”变成“中国创造”的提法也有些年头了,说明中国的企业还处在“制造”阶段,而不是进入了“创造”阶段,而处于制造阶段的企业采取粗放低效的生产一点也不奇怪。设备状况陈旧、工艺水平落后、能源效率低下、污染排放超标、产品假冒伪劣、安全劳保缺失、形同虚设的质保体系、虚假的ISO管理认证等等,在私企当中随处可见。当然,这种粗放经营模式产生的大量负效应被当作外部性推给了社会,而不是被计入私有经济的成本之中。反而,国有企业由此产生的巨大管理成本使得其负重前行。
  私企往往会抱怨国企在得到国家资本支持方面占据的优越低位,但是却闭口不谈私企所产生的巨大外部性问题。实际情况是,即便是私企得到了优惠的资本保障,也往往是把充裕的资金用于高外部性的粗放经营上面。比如环保,即便是国家全额出资为私企投资设备,私企也不愿意使用,以免产生高昂的运行费用。
  中国近三十年的改革基调一直没有变,那就是市场化即私有化,但是口号和说法在不同时期却有所不同。之前是下岗、改制,是MBO,是民进国退的盛宴,尽管遭到了来自许多方面的抵触,但期间巨量的国有资本借改制、MBO等途径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某些人得以具有发展恒心的私有恒产,造就了永远都说不白道不明的第一桶金和令人惊诧的私人财富积累。而今的流行词语是“混合”,方向并没有改变,不过剩下的能被瓜分的东西越来越少,于是私欲便盯着最后的公有制这块肥肉,到了最后的垂涎了。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人们有意或者无意地对两种所有制形式采取了同一个评价标准而不是采用各自适用的评价体系。现在看来,有意混淆标准的成分远大于无意的盲从。
  公有制领域,因为面向公众,使用公有资源,所以,其运行的首要原则和评价标准就是“公平”。而在私有制领域,私有者为逐利而组建企业,目的就是为了逐利,逐利就要讲究效率,而怎么才算是高效率、如何才能达成高效率,完全使其个人行为,遵循的动机、标准也完全是私人化的。
  公平的问题,不是市场问题,只有效率才是市场的问题,但也不是市场上统一同一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即使是在经济学界内部,对于国企和私企的评价标准也不是一视同仁的。世界级经济学教授萨缪尔森在其巨著《经济学》当中早就说得很清楚,那就是效率问题是市场问题,市场上只讲效率,而公平的问题是应该交给投票箱解决的政治问题。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一直遵循的原则也是“效率第一,兼顾公平”,说明中国的改革设计者对于公平和效率这两个标准的适应范围也是有所认识的。
  共存和混合是完全不同的。如此,真正的改革是划清公私界限,各自安分守己,既不要以公的名义去侵犯私权,也不能以私的企图去觊觎公共资源。要公私分明,公私之间要有分界线,而不是将之搅混在一起。如果搅混在一起,这种机制就难以避免相互之间的侵权。而实际推行的呢?却是以改革的名义进行的无条件的私有化,该私有的私有,该公有的也要私有,借“混合”之名逐步放任私权蚕食公权,私有权借浑水之机狂摸公有权之鱼,而且也造就了一批掌握公权如何与私权转移和混合的人的贪腐。
 
  那么,是谁在明知公平和效率是两套不同的标准的情况下,还要执意以效率的名义对公有制进行评价进而要求公有制去符合私有制的标准?
  一年前张维迎在北大法学论坛上的演讲《中国经济增长和体制改革前景》提到的说法就透漏出了中国改革的实质,即“改革就是不断把私权归还给个人”。在这里,张维迎首先回避了哪些是私权哪些是公权这个问题,变相默认了只有私权没有公权;其次,张教授闭口不谈所有权的时效性问题。众所周知,所有权是有时效性的。任职有个期限,不在其位了就不能再谋其政了;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也是这个道理;所有权状态也同样如此,所有权状态和结构历史上一直在演变,张教授既然谈“归还”,那么归还到哪个时代?是GC D土改之时和工商业改造之前,还是归还给爱新觉罗家族?还是回归到明末清初抑或更早?
  原罪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全球性的棘手的政治问题,其棘手之处就在于这个“原点”无法确认。显然,张教授此时默认的原点就是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至于那时的国民财富是如何得到的,具不具有非法和不义性质,就不作深究了。这在被推翻的四大家族所代表的旧中国的富有阶层来说,张教授的主张真的是足以令其感恩涕零。如果爷爷父亲是跟着GC D干革命的现在也来拥护张维迎的说法,怕是要抱怨自己祖上在蒋王朝时代没有能够飞黄腾达了。
  而GC D所干的事业,恰恰是在1949这个时间点上极大地、剧烈地改变了中国的所有权状态。如果现在提归还,而且默认1949这个时间点是所有权状态的合理时点,等于是彻彻底底否认了中国GC D的所作所为。
  此次演讲当中,张维迎还否认了国有企业是GC D执政的经济基础的说法。张维迎说:“很多人说国有企业是GC D执政的基础,我觉得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是先有GC D执政才有国有企业,不是有了国有企业才有GC D。”言辞逻辑令人啼笑皆非。
  “上台”也叫做“打江山”,我们能说因为打江山的人在上台之前就有了,所以打下的江山就不是坐江山的台子?GC D创立和上台是一回事,执政则是另一回事,创立和上台的基础不是因为自己的财权,而恰恰是因为自己没有财产权而要争取之,而能够执政下去的基础一定是对财权的掌控。GC D在上台执政之前就有自己的兵工厂,它是GC D创立的,D在前而厂在后,但同样可以说它是GC D进行军事革命的物质基础。执政之前是在野党,兵工厂也不是国企。这些企业在执政之后都变成了国有企业,可以说“执政”和“国有”是同时产生的。GC D是陈独秀这些革命者创立的,我们能说因为陈独秀在前而后才有GC D,则GC D就不是陈独秀进行革命的基础和依靠吗?
  是基础不一定在先,即便是现在私人创业,我们不可以说他的第一桶金是其发展壮大的基础吗?难道他的第一桶金不是创业获得的而是在创业之前就有的吗?对于“基础”,我们常说的词语叫做“打基础”,能因为打基础的人在基础打成之前就有了,就说基础不是基础?
  如果说国企不是GC D执政的基础,那么可以问一问,这些年发展起来的私企是不是中国发展基础?这些私企也是成立在GC D之后,是GC D改革开放的产物,按照张维迎的逻辑也不能称为基础。那么,GCD要发展中国要发展也就不需要基础了。
 
  “混合经济”的概念不是现在执政者的发明创造,而是早已有之,了无新意。萨缪尔森就认为,经济分为市场经济和指令经济两类,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两者并存即“混合经济”。他并不认为美国是完全市场经济。实际上,美国的国债和税收、比中国还要广大的国家公园等等,都是美国人的公有财产,也是美国Z`F运转的物质基础。美国政府如果没有这些公产,早就政府关门了,所以,奥巴马要维持美国政府不关门,就提出放宽发债限额。在美国,也没有人敢于提出要把现在的私有权结构状态归复到印第安人时代。
  所以,现在在中国推行所谓的“混合经济”,没有丝毫理论和实践上的新意,更多的像是私有权向公有权进一步蚕食的一种借口和幌子,是公有权向咄咄逼人的私有权的妥协和退让。可以预见,私有权不会满足于简单的“混合”,尤其是小比例的混合。还有下一步,深度的混合,之后可能是净化。
 
阅读链接:
张维迎《中国经济增长和体制改革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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