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级别的贪官才能领到免死金牌?


有“广东第一巨贪”之称的广州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1210日一审被判处死刑。但张新华认为自己“罪不至死”,表示要上诉。

 

张新华贪腐金额高达3亿4000万元人民币,在广东近年查处的贪腐案件中,这一数字无人能出其右。据中新网报道,广州中院一审认定张新华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且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新华是广州处级“裸官”,他在去年9月被广东省检察院批捕,其案件被认为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的典型案例。张新华所属的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资产以农场地块为主,张新华被指成立数家私营企业,以虚构债务并用土地、房产抵债的方式,将大批国有公司的资产以虚假诉讼的方式转移到私企并侵吞。法院查明,张新华贪污国有资产价值近2亿8500万元,此外,他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680万元人民币和730万港元;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529万港元和450万元人民币。

 

与此南北相呼应的是,同一天,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铁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9月,刘铁男受贿案在河北省廊坊市公开审理。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他于2002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人民币。

 

由于刘铁男到案后主动配合办案,认罪态度好,赃款、赃物,包括110万元人民币、天籁牌轿车一辆,已全部追缴,因而获得法院从轻处罚。据《人民日报》手机客服端报道,刘铁男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他对所犯下的罪行表示忏悔和反省,称自己“利令智昏”,自责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谈到自己每天生活在忏悔中,刘铁男表示,“我每天靠什么支撑?我曾是共产党员,作为反面教育,我要支撑好。”

 

自十八至今已有60多名省部级高官因受贿或违纪而落马。刘铁男是今年公审判决的第三个落马高官,此前以受贿罪被判刑的包括判无期徒刑的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王素毅,以及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一审被判刑15年。

 

至于其他厅局级处级贪官,其数目之多恐怕一时统计不清。此前的10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4700余万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称张曙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庭审结束后,张曙光未表示上诉。公开资料显示,张曙光被视为刘志军心腹,曾先后在铁路系统的上海、沈阳、北京铁路局,京津城际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道部运输局等单位任职。张曙光被调查前在铁道部内部也是众所周知的“裸官”,在美国他和妻子拥有近3000平方米的豪宅,他的贪腐金额也远不止上述那个数字。

 

中国反腐多年,被查处的巨贪不少,但判以死刑的并不多。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从2002201210年里,中国被判处死刑和死缓的贪腐高官分别有11人和27人,被判处死刑的官员中,涉案金额最少的是2007年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受贿及来源不明的数额共279万元,最多的则是2011年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达1亿9800万元。

 

近些年,落马贪官的贪腐金额少则数百万,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如按《刑法》第383条规定:对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死刑。如今那些涉案金额巨大的贪官们却极少被判死刑,官方常常以其“坦白认罪、积极退缴赃款”等理由从轻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还有就是在最终认定贪腐金额时大大缩水。

 

如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原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原广东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等省部级腐败官员的判决书中,无一例外都有上述措辞。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平最终被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也只有区区6000万元,被追缴的赃款赃物并未计算在内,如果包括房产374套,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还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以及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等,价值至少超过50亿。

 

事实上,几乎所有被判“死缓”的贪官最终都领到了免死金牌,缓期2年后再以假释、保外就医等各种方式出狱。监狱方面传出来的消息也证实,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30%获得减刑,其中不同级别的贪官获假释、保外就医的人数占绝大多数。

 

死刑废除与否,一直是热议话题,而贪腐犯罪的死刑则引发更大争议。中国正在修改刑法,相关修正案草案在今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当中拟取消集资诈骗、走私武器、组织卖淫等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但未考虑取消贪腐犯罪死刑。至于什么级别的贪官才能领到免死金牌,恐怕就不是单纯的法律条文所能决定的。

 

近些年,无论级别大小,被判死缓的贪官是越来越多,此举是否助涨了腐败份子的嚣张气焰?如果对贪官一律按《刑法》规定严厉惩处,是否有利于威慑贪官扼制腐败?答案显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在一个缺乏监督的体制之下,任何人一旦拥有这样那样的权力,都会象飞蛾扑火一样疯狂敛财,贪腐问题绝不单纯是个人品行问题,因为人的本性都是贪婪的,关健要靠完善的制度来约束来监督权力,除此之外别无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