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海南文昌3名初中女生为能被推荐上高中,称遭到老师符福山奸污;40年后3人出面承认诬告。据了解,符福山在文革期间因卷入派系斗争被人搜罗罪名,其中即包括3名女生揭发的“奸污”罪。40年来,符福山辗转各部门申诉平反。官方表示新证词不足以推翻原案。
新证词不足以推翻原案,那么,为什么当年只有10多岁的三名孩子的“证言”能够作为“定罪”的依据呢?完全可以想象,有关方面一定会说,那是一个没有法制的年代。
问题来了,既然有关方面认为三名孩子的“证言”能够作为符福山“定罪”的依据是因为那个年代没有法制,那么,为什么符福山当年的所谓承诺,就可以成为不推翻原案的理由呢?是的,我们承认,符福山当年确实写下过“过去承认,现在承认,将来承认,入土后也承认”的书面承诺。但是,那也是在没有法制的年代呀!三名当年的孩子已经愿意为符福山作证,承认当年是因为受人支使诬告了符福山,自然,符福山当年的承诺书,也就与没有法制的年代密切关联,不能为证了。
值得注意的是,符福山今年已经81岁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还能活几年。我们不禁要问,文昌有关方面是否想通过“拖”的方式让符福山老人自然化解这段冤案呢?殊不知,此案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如果文昌的组织部门确实认为独家处理不太好办,完全可以联合其他部门一起来处理嘛。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让符福山老人停诉息访,文昌有关方面竟然想出了用5万元钱打发符福山的主意,真可谓无法到极致了。要知道,对符福山老人来说,钱早已不是上访的目的,清白才是第一位的。没有清白,钱再多又有何用?
我不知道,符福山老人的冤案,还要等多长时间。如果等到老人去世的那一天仍然没有结果,那么,这个冤案还有清白的可能吗?当事人都出来作证了,还在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