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对于携带移动电源的规定


   旅客和机组成员带着移动电源的轮椅或其他相似的代步东西和旅客为医疗用处带着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有必要按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送技能细则》的运送和包装需求带着并经航空公司同意。

 

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移动电源的航空运送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送的告诉》,需求民航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送管理工作,关于旅客行李中带着锂电池的,依照世界民航安排《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送技能细则》以下规则履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自己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锂电池移动电源、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带着登机,而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越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外能量值不得超越100Wh(瓦特小时)。超越100Wh但不超越160Wh的,经航空公司同意后可以装在走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越160Wh的锂电池严禁带着。

此文来自  中国移动电源交易网 http://yddy.9911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