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副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导处工作。
2、制订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
3、制订教导工作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负责教学工作的期中抽测和期终检测工作。
4、组织、指导、审查各年级教育活动计划,各教研组教学教研计划,组织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组织检测,审批试题及质量分析,领导和指导教研组工作。
5、组织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安排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组织教学汇报会。
6、关心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安排好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好学生的竞赛活动。
7、组织好备课、听课、评课工作,负责指导各科教研组工作,审查教学计划,组织好教研活动。协助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各室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的招生登记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的管理和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师生的教科书及各种资料的征订工作。
10、安排好教师的任课工作,负责全校的排课、调课及其它教学事宜。
11、积极协助教务处、总务处做好有关工作,与教务处、总务处沟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