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写了一篇文章《广东省单独夫妻数量为何这么少?》提到:据今年3月26日《深圳商报》报道,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江效东说:“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现有我省单独的家庭是14万”;而据今年3月27日新华网报道,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介绍,据测算,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数量不超过15万个。
但我对“现有广东省单独的家庭是14万”(也就是“现有广东省单独的夫妻数量是14万对”)这个数据表示怀疑,理由是:陕西省常住人口只有3763万人,单独夫妻数量约有43万对;湖北省常住人口只有5800万人,单独夫妻数量约有63万对;四川省常住人口为8107万人,单独夫妻数量约有128万对;广东省常住人口超过1亿,为何单独夫妻数量只有14万对?
我们知道,广东省包括广州、深圳、佛山、汕头、韶关、河源、阳江、中山、湛江、茂名、珠海、惠州、东莞、肇庆、江门、云浮、梅州、揭阳、汕尾等市。下面我根据媒体报道来列出广东省一些市的单独夫妻数量:
其一,广州市:12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早前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前,广州户籍单独家庭数量为85761个,已生育一孩家庭57620个,已生育两名子女的家庭数为6590个。估算可生育两孩的单独家庭接近8万个。
其二,深圳市:12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户籍人口“单独”家庭约有4万个。
其三,佛山市:3月28日《南方日报》报道:记者从佛山市卫生部门获悉,佛山市有近1万户籍人口符合生二胎政策条件。
其四,汕头市:12月5日《汕头日报》报道:据摸查,自“单独两孩”政策在汕头市实施以来,全市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累计约1.15万对。
其五,阳江市:3月28日《阳江日报》报道: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单独两孩”放开后,我市符合生育的“单独”人口26500人左右。
其六,韶关市:11月28日《韶关日报》报道:根据市卫计局前期摸底排查,全市共有9000多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单独夫妻,但提交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的不过三分之一。
其七,河源市:12月15日《河源日报》报道: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表示,河源市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约有7000对。
为保守起见,对于上述报道中提到佛山市有“近1万户籍人口符合生二胎政策条件”,只算有近5千对单独夫妻;阳江市符合生育的“单独”人口26500人左右,也只算有约1.3万对单独夫妻。把以上7个市的单独夫妻数量加起来,就已经超过16万对了。如果再加上中山、湛江、茂名、珠海、惠州、东莞、肇庆、江门、云浮、梅州、揭阳、汕尾等市的单独夫妻数量,更是远远超过16万对。可见,“现有广东省单独的家庭是14万”这个数据是错误的。
那么,陈义平所说“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数量不超过15万个”这个数据是否正确呢?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家庭” 与“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这两个概念不完全相同,前者既包括未生育孩子的单独家庭,也包括已生育一个或一个以上孩子的单独家庭,而后者只包括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所以,“单独家庭”数量肯定比“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数量更多。今年3月27日《南方日报》报道:根据广东省卫计委的调查,2010年广东全省独生子女人口总数是732.25万,其中户籍人口中法定婚龄的单独家庭24.35万(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包括已婚单独未生育家庭5.1万,单独生育一孩的家庭14.59万,单独生育二孩的3.41万,单独生育三孩的1.25万。如果上述数据是正确的,那么陈义平所说“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数量不超过15万个”这个数据就是正确的。
12月11日《南方日报》报道:截止11月30日,中山全市共审批单独两孩申请4431宗。而中山市卫计局根据前期调研结果,4月份以前,全市符合二孩政策的单独夫妻共有3200多对,而从最近统计数据看,实际申请量比原先估算的多了1200多对。也就是说,实际申请人数比中山市卫计局原先估算符合政策的人数还要多!可见,中山市卫计局低估了中山市的单独夫妻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