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教育落后的首要根源在于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落后,其根本表现在于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依据,不是根据人的实际能力,而在于看一个人的文凭。因此中国人对学历教育的渴望远远大于接受职业教育的热情。更由于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都是以学历为主要依据来判定是否优先聘用,直接造成了国民对职业教育的歧视和对学历教育的追捧。 中国职业教育落后的次要原因是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太过狭隘,管理落后。其根本表现是被纳入职业教育的范围过于狭小,远远跟不上社会职业的需求。在这一点上,目前民办职业学校比公办职业学校要好得多,因为民办职业学校往往都是根据市场的需求来设置专业,许多更是根据社会或企业的需求实现“订单教育”,即社会或企业需要怎样的技能,就设置怎样的专业。 中国职业教育落后的第三原因是对民办职业学校的限制太过严格。这一点不只体现在民办职业学校上面,几乎体现在所有的民办教育上面。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一方面,在目前的二元户籍制度下,城市不为外来人口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另外一方面,民办学校主动为这些子女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却反而被教育机构判定为非法办学,比如中国最大的民工子弟学校——北京行知打工子弟学校就长期处于非法办学的窘境。这一点在职业教育上尤其显著。 所谓职业学校,从本质上都是为了向学生传授一种谋生的技艺。因此,对于许多民办职业学校的创始人来说,在起步的时候只要有一个老师即可以开课。东莞电视台曾经专题介绍过一位从外地赤手空拳来东莞办民办职业学校成为千万富翁的成功人士。他目前在东莞的职业学校里面的一台设备的价格就高达几百万元,他现在不但建起了正轨的校舍,还建起了规模庞大的学生实习车间。但是在他初来东莞的时候,他只是一个懂电子技术和模具加工的技师。他先在东莞某镇的一个破庙里租了房子建立技工培训班,为了招生,他自己骑着自行车去四处贴广告。随着培训出来的技工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来的学生越来越多,他的培训班也慢慢地变成了培训学校,然后发展成今天上规模的大型民办职业学校。这是标准的靠非法办学起家的成功例子,他在节目中为此感谢东莞给他提供了宽松的办学环境,然而这样允许非法办学行为存在的宽松却让人哭笑不得。为什么我们不能让这样的非法办学成为堂堂正正的合法办学呢?又有多少原本有希望成功的民间办学在此类非法的压力下夭折了呢? 这样的民办职业学校的发展过程,其实才应该是中国民办职业学校最自然的过程。遗憾的是,目前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却并不保护和支持这样的办校过程,因为对照该法的规定,这样的民办学校显然是非法的。该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四)有相应的经费。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这样的法律规定是完全错误的,这样的法律规定有其合理的部分,但是显然不能适应民办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发展需要,根据这样的法律规定,许多民办职业学校,要么走非法办学的道路,要么干脆不办。事实上许多中国的民办学校都在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时因为不完全具备上面的条件而被否决。 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过一个日本的木匠办的职业学校,是专门培养维修和建造古庙的培训班。基本上就像中国许多民间木匠带徒弟一样。日本是一个以重视职业培训而闻名的国家,即使在中国的人才市场上,我们也经常看到许多应聘者会出示一份日本某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证书。发证机关就是接受培训的企业,甚至是理发店,证书的内容很简单,某人某年某月在本公司接受了某项培训,特此证明。 所以,为了真正促进中国的民间办职业教育的热情,应该大幅修改目前的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力争做到,让一切有能力办职业学校的人都来办职业学校,让一切可以接受职业培训的人都来接受职业培训。民间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班应该实行登记制度,而不是目前的审批制度。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应该与工商、劳动、消协等部门紧密配合,将工作重点放在怎样监督、管理、服务民办职业学校上面,而不是放在怎样审批上面。我们完全不要担心没有经过审批的民办职业学校质量满足不了市场的要求,因为市场会做出最公正的判定。 在劳动力需求高的城市和地区,特别是在大城市带的地区,政府应该投资兴建公益性职业学校,为那些进城的农民和城市失业市民提供职业培训
中国职业教育落后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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