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海外投资不能总“交学费”


国企海外投资不能总“交学费”

作者:刘植荣

路透社近日刊发的一篇报道称,中石油花3.5亿美元买印尼干枯油田。文章写道:“在苏门答腊南部一片泥泞的空地上,一个油井旁有个便携式柴油发电机正在竭力工作,试图从趋于枯竭的地下油层抽出油来,井口附近是农田和橡胶树。与这样辛苦的采油相比,从中国一家大型国有石油企业抽出钱来倒是要容易得多。”中国石油行业官员表示,中石油花3.5亿美元从鲜为人知的隐匿私人企业买下这些资产,现在基本没有价值,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近几年,中国海外投资或承包工程失败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中铁建在沙特的轻轨项目亏损41.48亿元。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牵头承建的波兰高速公路项目也赔光家底退场,被波兰索赔2.7亿美元。根据商务部在2009年的统计,中国企业海外投资65%亏损。在2014年1221日举行的“第十六届北大光华新年论坛”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称“中国式海外投资一半以上没有赚钱”。中国2013年海外净资产2万亿美元,净回报600亿美元,净资产回报率仅为3%,仅为银行贷款利率的一半。

每次投资失败,中方公司几乎都把责任推给雇主方,强调雇主招标文件没表达清楚。波兰高速公路工程联合承包商之一中铁隧道的相关负责人就称,在投标时波兰提供的项目功能说明书描述不清,且地质情况复杂等原因,导致合同执行中实际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出现较大偏差。这种解释显然是不熟悉国际项目管理,招标文件没表达清楚,投标人理应用备忘录的形式要求雇主书面描述清楚,既然不清楚怎么还稀里糊涂地签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都有规定,承包商递交标书,即被认定已经取得了可能对投标书产生影响或风险及意外的所有必要资料,如水文气候、生态环境、地质构造等,地质情况复杂怎么还报这么低的价格?

央企的股东是全体国民,央企到海外投资代表的是全民利益,决不能把每次投资失败都用“交学费”来搪塞,如果是“交学费”,为什么不吃一堑长一智,同样的错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

一些企业只想着走出去,不想着拿回来;海外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认为走出国门就标志着把企业做大做强了。还有的企业中标后给参与投标的职工重奖,利益的诱惑使参与投标的职工认为“中标才是硬道理”,因为中一个标得到的奖金就可以买豪宅、买豪车,为了中标就超低价投标,反正赔了也不用自己掏腰包。为了中标,有的公司甚至采用腐败等卑劣的手段,严重损害中国企业的国际声誉。世界银行2009年1月14日发布公告,将4家在世界银行项目投标的中国公司列入黑名单,因为这4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有严重腐败和欺诈行为。

中国目前在非洲的巨额投资也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6年1月与尼日利亚南大西洋石油公司签订合同,前者向后者注资22.7亿美元,九年过去了,中海油这笔投资收益如何?南大西洋石油公司是家私人公司,老板是尼日利亚前国防部长西奥菲勒斯·丹朱马,此人1960年进入军队时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在军队四十多年混成了尼日利亚富豪,2014年11月净资产11亿美元,福布斯非洲富豪榜上排名第22位。南大西洋石油公司官方网站简单的几个网页没有任何经营数据,而且半年没有更新,7名董事除了丹朱马夫妇外,还有3名年轻女子和2名男性。在这样的私人公司投入几十亿美元,总让人感觉不踏实。

总之,我们海外投资的“学费”交得太多了,为确保全民资产的安全,让海外投资给国民带来可以接受的收益,审计和纪检等部门应对央企海外投资项目严加监管,严惩投资中的腐败、渎职等非法行为责任人,决不允许把百姓的血汗钱在海外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