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级并行,基层公务员别期望过高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公务员职级制度改革方向,应该说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具体落实。
首先,我有一点不明白,那就是媒体称“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可我身在安徽却浑然不知。当然,也不排除已在安徽个别地区试点。
笔者作为一名有着超过30年工龄的基层公务员,应该说能较深地理解这项改革的背景。目前的中国公务员队伍,因为所处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同,所带来的各类待遇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即使不说“仕途”,仅说普通公务员退休待遇,就存在极大的不公。一般在乡镇一级,公务员都是以科员身份退休;在县一级,绝大多数是以科员、混得好的以副主任科员身份退休;在地市一级,绝大多数能以主任科员身份退休,混得好的以助理调研员身份退休;在省一级,以主任科员身份退休那就是混得差的了,以调研员身份退休变得稀松平常;而在中央部委,有几个退休前还达不到调研员待遇?
造成这种不公的最直接原因,就是那个极为荒唐的《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一方面,因为该《办法》规定“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规格,不得高于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务”,严格限制了基层公务员在非领导职务这个通道上的待遇上升通道。另一方面,由于非领导职务的职数与领导职务的职数严格挂钩,就让各级机关拼命增加职数,也就相应增加非领导职数,领导手中的“官帽子”多了,即使不搞腐败,工作也是相对好做了。但这种做法最直接的弊端,就是直接制造了目前部分机关“官多兵少”的窘境,令行政效率降低。
很明显,此次深改小组审议通过的该《意见》,目的就是要解决以上弊端,至少希望在退休待遇上给县以下机关公务员以一个相对公平的待遇。但笔者以为,基层公务员也不要对此寄予过高的期望:
一方面,从中国官场文化方面看,凡涉及到公职人员待遇的,“大机关”总是不会吃亏。所以才会出现住房、公车、办公面积甚至出差住宿、就餐都有着不同的标准。笔者虽然还没看到具体实施细则,但这项没有给“大机关”带来任何福利的措施,基层有一定工作年限的公务员,也不该将其想象到能立马大幅度改变自身待遇的“新政”。
另一方面,从基层财政状况方面看,一些地区无力承担基层公务员普涨工资。目前明显有利于普通公务员的公车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比如湖南某贫困县如果依照中办、国办车改指导意见的“5813”计算,因为“取消公车减千万支出,却需发4千万车补”,根本就没地方筹款。而因为纳税人“公共财政”意识的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也不可能做到幅度较大的普涨。
再说,此项“新政”一定还会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什么人可以晋级、晋级程序如何?估计不会仅以资历来说事。而这就少不了“德、能、勤、绩”,那么干得多、干得好的人,就一定能评上?显然不可能。到时候或还是领导说了算。
因此笔者以为,“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将并行”虽给基层公务员带来新一轮希望,但还是没理由期望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