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讳言,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分类监管已成为各类人士和媒体较为时髦的提法。很多著名学者和官员也对这一提法给予高度赞扬,但对于国企改革的深入进行,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突破或可以称之为亮点的东西。从分类监管的官方提法看,分类实际上用意无非是为了提振国企改革的士气,如此高贵的字眼本质上就是“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翻版而已,有些砖家却迫不及待地出来说,你看,我们已经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但一个真相却是你越强调自己的英明、越恭维决策者的英明,实际上你已经毫不客气的打了那些为国企艰辛探索的官员们,那些舍弃个人利益寄望改革的国企领导们一记耳光!怎么可能,几十年的改革历程直到今天才厚积薄发想到“给国企分分类,不同类型不同对待”?笔者有个建议,那就是请这些砖家以后莫拿“分类监管”来回应国企改革,大家最关心的除了确保基本的公平。这一公平不但包括国企和社会的公平,还包括国企内部组织的利益公平、看待国企多年不懈地探索的公平。但更重要的还是分类完成之后,接下来还能怎么办?
普道永基国际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