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改制?
官方说法是国有企业改制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将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连具体的路径也显得很鲜明,比如文件中经常提到“国有企业改制是涉及产权制度的改革,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一起实施。改制方案可以先由国有企业提出,也可以由政府派出有关部门与企业一起研究制订。”
但显然,政府也意识到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性强、牵涉面广的改革,除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外,计划、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税务、工商管理、总工会、金融债权银行及债权管理部门、中小企业局等单位也要参加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研究拟订和会审,并按照各自职能,协同支持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实施。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中也频繁提及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提出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向全体职工进行深入广泛的思想动员,讲清改制的目的、意义及政策,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制订企业改制方案,要吸收职工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制方案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允许少数人暗箱操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发生。
国企监管转向国资监管?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在核准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扣除改制费用后,可采用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出售。实行拍卖或招标方式的,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能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出售的,以协议方式出售。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妥善解决国有资产依法处置、职工妥善安置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金融债权保全、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建立等一系列问题,确保改制企业的顺利运行。但这些在一些激进的官员、专家学者看来,利益的冲撞中导致该项精神在贯彻过程中普遍变形,要么一管,国企负责人就无心做事,企业就死,要么不管国有资产就大规模流失!尤其是近年来,一直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努力平衡着,但今天,国企监管朝国资监管的转变也不失为一条过渡时期的改革之路!
国有企业都有哪些“制”?
第一,利润分配制度。显然回顾三十年的国企改制,最大的驱动就是来自利益分配制度激活了国企内部的活力,大力驱动了国企向市场化迈进的意愿。这一时期,劳动关系得到重新洗牌,也带动国企的官僚习气走向穷途末路。
第二,政企分开导向。自1983年,社会各界就应将行政权力和企业权力的关系摆上了桌面,随着改革深入,经营权力逐步回归企业,公权力在这期间得到有效克制!这一时期,企业内部的激励制度随之确立,经营自主权的确立使得企业面貌日渐日新月异。
第三,法人治理制度。从1992年开始,国企普遍朝着法人治理的轨道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也随之确立。这一时期,国企普遍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主辅业也逐渐分离,为下一步企业进行大规模重组奠定基础。从1998年到2000年间,国企难得迎来了时间不长的私有化浪潮,既有效催生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壮大,又为国企改制暴露了国家财富流失的问题。
第四,上市解困权宜。针对国企在2000年前后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大多数都处在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方式过于行政化等问题,很多企业在其他并没有形成气候的非公有制经济竞争中,很多地方国企都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但显然,国企作为政府计划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就成为代替财政输血的一个权宜之计,这也同时导致了国内证券行业的先天不足!至今,还有人诟病这一措施,国外好企业才能上市,国内则刚好相反!尤其是国企,政策扶持越来越成为一个甩不掉的拐杖,一些央企之间骗取国家补贴也成为潮流!
第五,用人制度变革。正如《国企改革的另一条道路:以权破局》一文提及的,如今的国企改革推进,现在需要的既不是顶层设计,也不是公司治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将国企的帅印交给政治可靠的企业家或准企业家来执掌,国企改革的下一步才会出现生机。否则,即便全国上下都高弹“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破局希望,一切也只会是停留在无聊争论中的设想。
第六,公司治理制度。从企业权力视角看,国企改革诚然需要用人制度的破局作为前提,但若没有一个制,国企负责人的权力行使就没有一个轨道约束,显然其权力同样面临腐败的问题。因此,一个公司治理的成功因该是合适的人和匹配的制两者的结合,实践中并形成良好的互动,国企改革的成功破局才会指日可待!
第七,制度承继制度。从目前国企存在的突出问题看,那些急需改革的国企正是那些无视三十年摸着石头过河成果的企业。这里还有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在政企分开过程中,政治的腐败向企业蔓延的结果。笔者翻阅过从1978年到2012年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一个典型的问题就是一些很好的措施和制度规范至今并没有得到重视,甚至又出现反复,若接下来重蹈制度承继性差的覆辙,国企改革前途更就会加难料!
国有企业改制的一般形式及点评
重组:打破现有行业、部门的界限,对产业和产品关联性强、经营领域相近的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壮大现有优势企业的规模和实力。这一手段往往政府强势主导,但壮大实力和规模的背后,却是各方矛盾滋生之日,如今很多企业都被“拉郎配”,即便在同一张床上,也未免不会“同床异梦”。
联合:指国有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成较为紧密的联合体,取长补短,共同开发市场,从而有利于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这一改制方式实践中用途不多,因涉及问题较多,除一方拥有强势的谈判权,平等协商往往旷日持久。
兼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这一形式主要在国企兼并民企居多,国企和国企之间因为政企还没有效分离会导致双方领导难以就组织安排较快达成一致。
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从2000年后,此改制形式已不多见。
合资:与国外的投资者或合作者共同成立公司。这一形式较为主流,但审批严格,相比于其他改制方式反而更容易形成新的垄断和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
转让国有产权: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遵少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管理层收购:即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权,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后,管理层收购就被严格限制,该形式容易给贱卖国资寻找借口。
公司制改造: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是将国有企业的资产量化为股份并改变原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过程。其目的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型企业。这种形式目前是国企改制主要方向,但显然,支撑国企改制朝这方向改制的阻力显然更大,目前只在竞争性领域的国企有所动作。
国企改制究竟改的是哪个“制”?
综上所述,国企改制的目标虽然是以市场化为方向,改制过程也是逐步拆除国企发展各类体制性障碍过程,但显然,我们并没有必要强调国企在市场上的自由经营的空间,毕竟,国企显然即便解除了政企分开的魔咒,它也是政府生的孩子!在一些领域经营好了,政府放心,不好,政府也得出面为之买单!但笔者认为,如今的改制和以往的改制内涵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以前的改制倒不如说从政府“事无巨细”到“放开搞活”,而如今在深水区的国企改革已经不能不动真刀枪了,现在的国企改制真正改的却到了从“官制”到“企制”本质转化上了!(张国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