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地方债务


  一、各级人大监督权

  地方债在中国还有点新鲜,在国外早就风靡了。各级地方政府也是拿“目前世界53个主要国家中,有37个允许地方政府举债”之类的话噎中央政府的,言外之意就是中央不够与时俱进。咱们老百姓要是嚷嚷反对,又被人家说成“顽冥不化”,“抵制改革”了。
  
  比方说日本,明治时期就开始地方发债,1879年更确立了相应的最高原则:“发行地方债必须通过议会议决”。这“53个主要国家”家家如此。咱们要学习就全学,要改革就全改。不能老宣传国外的地方举债,不宣传人家民意代表与老百姓一起给地方政府把关,对吧?
  
  以前地方政府和老百姓是公仆和人民的关系,可惜这些“仆”凭着一个“公”字,编出一堆理由,理直气壮地拒绝监督。那么现在改成借债方和债权人的关系,身份角度都发生了变化,按照国际惯例,一切按契约精神办事,受民众监督也就天经地义。
  
  当然,老百姓对当前基层人大橡皮图章,泥塑木雕的作风也很不满。而中央也已表达了改革决心,就像《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讲话》中强调的:“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应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我们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所以地方人大也该遵循中央的改革方针,满足债主们的合理诉求,进行真正的民主选举,以确保债主们的财产安全。
  
  二、公开地方政府财务收支
  这条同样是地方债的国际惯例。所谓地方债,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债早晚会以各种形式(尤其是税收)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所谓地方债,出之于民,用之于民,破产什么的风险最后也都是老百姓担着,查你地方政府的账也就理所当然。
  
  国家的经济战略过于高远,一大堆数字随手就能把人看晕。但是地方不同,这些举债来的钱一部分是花在民生上,一部分是以投资推动地方经济,都是老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监督起来也就得心应手。民主需要学习,从地方财务收支的监督学起,正是社会主义民主先进性的体现。
  
  为什么要公开地方政府支出呢?主要是地方“公仆”们的信誉太过“卓著”。
  1、避免激化矛盾。现在经济不好,老百姓又穷,总不能这边从老百姓兜里借钱,那边又花在拉斯维加斯旅游上吧?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那样强烈的反差将刺激动荡。
  2、避免从中渔利。拿1000块钱买10块的地摊货,是地方贪腐的常用手段。这么多投资,这么庞杂的支出,单靠中央二十几个督察组哪里忙得过来?老百姓聚沙成塔,“吹毛求疵”的“人肉引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08年已经彰显效率、威力,民主监督些许账目不在话下。
  3、避免官员跑路。这些发债方的官员,谁也保不住他们将来是不是捞一笔就跑到巴黎滞留不归了,哪管身后洪水滔天。有了这层不靠谱,加强账目公开就更加必要。
  
  为什么要公开地方政府收入呢?因为他们以前有过案底,比如随意提高老百姓的杂税杂费,挪用社保、教育资金等。这些防不胜防的茅招在账目公开后将难以遁形。
  
  三、地方政府减肥
  既然都发债了,就证明地方财政入不敷出。这方面更要遵守国际惯例,尤其该学学次贷危机后各国政府的模范榜样,该减薪减薪,该裁员裁员。这远不止经济上的考量,更是中国可持续性稳定的基石。
  
  政府本身就是种“分配性努力”,不事生产。眼下这么高的官民比例,已经是国际笑柄,更是我国的一大痼疾。众多部门为自身利益,不断开发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扩张贪腐癌变,压制民生根本。在未来的经济寒冬,我们整个国家肯定会减肥,相当比例的百姓会面临失业,那么首先要减的当然是这个不靠谱的“大肚腩”。既然我们叫做社会主义国家,地方政府自然应先天下之忧而忧,为社会为民生贡献自己的厚厚脂肪。
  
  共度时艰不是句简单的口号,更应落实到地方政府的减肥行动。中国老百姓扛过经济危机的信心,就扎根在这些表达诚意的具体的改革举措。
  
  作为地方政府减肥的辅助措施,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也应是地方发债的先决条件。
  1、从中收缴的赃款可以大大减轻地方债务,甚至还有盈余,以帮助中央政府和老百姓平安度过饥荒。
  2、一旦中央宣布地方减肥,枉法者必然将说实话、办实事、尚存正气的低收入公务员扫地出门。而通过财产公开的精确制导,切割贪腐烂肉,才达成减肥背后减腐的核心目标。
  3、以地方反腐弘扬廉政,以民主监督保障廉政。这样地方债务才能花出效率,花得让老百姓放心。
  
  综上所述,按照国际惯例,发行地方债的潜在前提就是完善的民主监督,就是老百姓以债权人的身份约束欠债的地方政府,同时也符合中央大力推进的社会主义民主进程。
  
  本文思量不深,抛砖引玉,请大家集思广益,地方发债前还需要满足哪些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