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没成本,或沉淀成本(Sunk Cost),指业已发生、无法回收的成本支出,例如不可收回的失误投资,更新技术造成的多余设备,未达成交易的前期投入等。广义的沉没成本可覆盖时间、精力、感情等项的投入。“沉没”,表示已成历史、不可收回之意。
沉没成本的概念告诉人们在做当下决策的时候,不要被不可逆转的历史所左右。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教授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现象:如果一张电影票是7美元,你看了半小时后很不喜欢。你应该离开电影院吗?这时的决策应该从你的感受出发,而不应考虑票价,因为那7美元是沉没成本,不管是去是留,这钱已无法收回了。
对于沉没成本,人们心理上不甘心,总是希望能多少捞回点损失,但可能事与愿违,发生新的失误。我国一个古典笑话点明了这个道理:某公出门需乘船5里地,5个铜板。当他听说10里地也是5个铜板时,觉得吃亏了,于是在10里地处下船,再回走5里地到目的地。
沉没成本主要发生在两个方面:
1. 投资:固定资产,科研开发,人力资源发展等
2. 交易:信息,谈判,建立信任等
沉没成本不可避免。特别是交易时同合作伙伴、供应链上下游的连接上发生的成本,单方面没有控制权。在投资上,前期调研、评估、论证工作准备充足,谨慎决策和策划,及时调整策略、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沉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