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评级角度来看,无论是配置领域与产品结构设计,还是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与后续管理,这些方面均 会对信托产品的风险产生重要影响。虽然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信托产品并未评级,但信托产品背后的风险与债券市场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本文以“诚至金开1号”为 例进行简要分析(见附件二),希望对整个信托产品的风险控制提供一些的参考和借鉴。
(一)配置领域基本面变化对信托计划风险产生重要影响
不 同信托产品的风险与投资项目紧密相关,包括宏观经济周期性、行业景气度、产业政策等基本面的变化会通过投资项目进而对信托产品风险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市 场上大部分信托产品投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和矿产类领域,虽然这些领域都易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但不同的配置领域对于基本面风险变化的敏感度仍有差 异。
“诚至金开1号”属于典型的矿产类信托产品,该类产品有其自身的风险特征:首先,矿 产信托对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变化更为敏感。除去宏观经济景气因素外,国际资源价格的波动、区域性政策调整、环保及安全生产等政策的变动都可能对矿产企业的 经营产生影响。其次,矿产信托的专业性强,从前期勘探到开采销售等都需要专业人才和大量资金投入,且实际开采量和资金投入可能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最后, 矿产类信托的估值难度大,且缺少流动性高的处置市场,在出现风险时回收时间和回收金额的不确定性较高。
(二)增信措施设计的有效性与信托资金保障程度息息相关
为了有效控制信托计划风险,信托公司在交易结构设计时通常会设置多重增信措施,主要包括优先劣后结构化设计、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保证等。由于产品具体结构设计的不同,其增信措施的实际效果差异较大。
对 于“诚至金开1号”而言,在项目启动之初,中诚信托就设置了优先劣后结构化设计和股权质押双重增信措施,然而表面上的多重保障并未起到有效的风险缓释作 用。从优先劣后结构安排来看,一般信托产品会至少达到9:1的优先劣后比例,监管机构更是规定信托公司以结构化方式设计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其优先 和劣后受益权配比比例不得高于3:1,而本期产品的优先级与劣后级资金比率达到100:1,使得产品的优先劣后设计难以起到有效的风险缓冲作用。从股权质 押来看,质押股权部分受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极大,伴随着振富集团的每况愈下,质押股权的实际价值也大打折扣。
(三)信托公司是否尽职履责影响信托资金的保值增值水平
资 产管理机构的尽职水平是主动管理类产品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其尽职调查、后续管理方面的表现会对信托财产的 保值增值水平和安全性起到重大作用。不过,由于我国目前大部分集合信托产品都属于银信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在 其中扮演的角色相对弱势,加之其自身并无任何兑 付义务,使得大部分信托公司在尽职调查和后续管理方面有所欠缺。从中诚信托来看,其在产品发行时未能充分披露产品的潜在风险,在后续管理方面也未能对暴露 出的风险进行有效弥补,有关采矿权证等关键性问题一直都未加提示,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风险爆发的诱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