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交警执勤咋成“站街女”?


 女交警执勤咋成“站街女”?

近日,有网友在在微博发帖称,株洲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并上传了拍到的图片。这个帖子发出后,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有支持女民警穿高跟鞋的,也有反对的,还有网友将其称为“有执照的站街女郎”。(中国青年网2014-03-16 

女警察之于站街女郎,除了性别相同以外,几乎是完全不相类同的。试想,一个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道德规范的垂范者,一个是社会秩序的背逆者、道德节操的捶碎者,岂能混为一谈、相提并论?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况且女交警也不是什么圣贤之人,说到底无非就是在执勤的时候穿了一双高跟鞋罢了,有必要如此上纲上线、唾液横飞吗?有网友认为,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不仅可以给城市增添一道美丽的风景,而且还增加了警察的高度和美感,因而建议应该让更多的女交警来指挥交通!也有网友认为,警察就应该有个警察的样子,设若穿高跟鞋就有利于美化市容和警察美感的话,那么让其穿上比基尼执勤岂不更有美感?

显而易见,支持者体现的是网友宽容的一面,她们大多是站在女性的角度或不以为然、或自怜自爱。反对者所体现的则是网友理性的一面,他们大多是站在职业的角度或揶揄讽刺、或心生担忧。试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站马路,如果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她们将如何以最高的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应急处理任务?再试想,交警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穿高跟鞋是否会造成身体某个部位的损伤?

职业特征决定职业形象,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职业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2)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公安民警着装时,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既如此,穿十几厘米高跟鞋“站街”的这位女交警,究竟是被“美”扭曲了职业素养,还是职业素养中原本就潜藏着对“站街女”的艳羡呢?

警察是个特殊的职业,就是因为“特殊”,才更应该从细微之处着眼,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时时处处都严格要求自己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否则,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百姓、甚至艳羡于世俗繁杂,就不配身上所穿的警服,更不配做一名人民警察。也正是因为如此,天元交警大队才及时对当事女民警进行了教育批评,也让网络监督再次取得了一个不算大却也不算小的胜利!

女警的真正魅力,不是来自非时尚如流的穿戴,而是来自于内敛聪慧的气质、优雅端庄的体态、敏捷协调的举止、优美文明的言语、大方得体的修饰、甜美亲和的微笑。所以,要想彻底杜绝“女交警变身成‘站街女’”之类的尴尬,就必须对有些女警的审美观念进行矫正,对警规警纪进行严审严查。

(李吉明2014316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