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真:冰封火购谈收购学


 笔者提出过,用西方角度,传承╱壮大是一个银币的两面;用东方道家观点,阴为传承,阳为壮大。时移世易,若来个2.0 版,就是冰封火购。

 

 

当买则买

 

火购即是火热收购。当然,这游戏不是人人有资格玩,眼下欧洲满街鲜血,香港超人李嘉诚已经明刀明枪,对准电信业动手;国内不少企业,运营累积也好,动用亚爷资本也好,只要买得其所。

 

笔者曾无意间教过一课收购,学生全非泛泛之辈,包括基金经理、银行部门CE O、有牌会计师。事后聚会有学生说,笔者在课堂提及的technical 问题,全部都在别的课程学过,每个细项、计价、理解账目,不少高手比我教得更精细;惟一旦去到核心问题,便随便掠过,语焉不详。

 

但反过来,笔者就会在这方面放重料,说得辣而细致。其实笔者从来把收购说得很简单,第一课题:「为什么要收购,而不自己建立?」(buy vs build)。

 

第二课题:「收購什類型的企業?

 

」。第三课题:「什時候收購?」很多人误会大市低迷时才收购,但若果是「必需品」的话,则经济高低都毋须太理会。在LME(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个案,买家港交所(388)基本上就认为毋须择日,当买则买。

 

 

CDM&A

 

反而,到了第四课题才是:「什價錢?」。LME 就是符合了上述3 个条件,哪管是120 PE180 PE240 PE,都是要买。今天不是讨论LME,而是讨论很多为人师表者,往往是在第4课,才开始重点讲。这种教法,令大家以为便宜就是一切,执死鸡,抢平货,接跳楼货是取利之道,这当然是大错特错。因为以往的所谓香港专才,全部是中间人,货是买来给下家的。

 

而现在无论国内大企,还是港交所,都是一种当家作主,买作自用的行为,与市面上流行的教法背道而驰。但企业主╱CEO 之下,却充斥这堆只讲抵卖而不讲fit(切适)的二流M&A 购并族。再不厌其烦说一句,英国╱香港法律下,根本没有merger 合并这回事,现行法律下祇能收购,不能把两盘账夹成一盘账,而所谓M&A 族应该自行提高视野,升格为企业发展(Corporate Development)行政人员。

 

 

扬火抑水

 

打个简单比喻,市面上有个价值1 亿元的业务,若果你是用家,并有一套整改计划,买这业务回来,再加2000 万元成本,就可以在一年内打造成出价值2.2 亿元的企业,有机会净赚1 亿元;而另一个有兴趣人士是炒家,他只会以1 亿元买回来后,原封不动卖出,有能力「水」下家以1.3亿元卖出。

 

突然原企业主反价,反到1.1 亿元,两边都会照样成交;反到1.2亿元,炒家会很踌躇;反到1.3亿元,肯定祇有用家入货。

 

1.3亿元的价钱,用家的预计利润由1亿元跌到7000万元,跌了30%;而炒家则跌到0%(甚至是负,因加上交易成本)。但是,这小学算数要注意的最重关键是:「你是不是公司医生?」能否把这企业由1亿元医到2亿元以上。

 

欧美的收购成功率(未加权值)应该是30%,亚洲企业估计是10%左右;而真成率应该是欧美10%以下,亚洲5%以下。至于LME能否就医增值,惠及港交所,待观后效。

 

笔者仅仅在此讲出「水购」与「火购」的分别,以及背后所需的智能。香港现在充斥「水购」族行政人员、「水购」族企业主,买卖楼宇用这种智慧尚无大碍,买卖地皮用这种智慧都有问题,更何况是打造企业?香港公私学院应随中国大形势,带头多培育有视野的真CD(企业发展)「火」级人才,而不是再滥造「水」级的二流M&A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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