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裕彤交棒之际,笔者又刚好身在海外十天,本来都不想写,但先有圈内朋友「考」笔者这传承孰虚孰实,后有律师行出来呱呱叫讲信托。
笔者专业所在,朋友善意骚扰,可以理解;律师呱呱叫,说信托有效解决传承问题,却实在有某程度误导,需要向大中华区高净值者,澄清一二!
上班?你有病呀!
笔者有幸(或不幸),30 岁前踞高位,兼自幼身经各种斗争,为省力计,遇事以扑克面应对之,有时太扑克,手下尚未明白及仍然吱喳不停,要劳动到笔者的护法兼任解话,叫多多废话的属下收声,兼加送一程:「讲你不明白,教你又嫌路远!」方重回清静。很多时一般洋鬼子在所谓专业服务界踞高位者,本身又不是系出蓝血,未经险恶,遇事就喜拿些粗犷希罗文明、盎格鲁撒克逊工具出来,大声疾呼,要替人解问题。
解决问题,从来都是先讲攻略,后讲工具。来到大中华区,一般只有两三代的家族,更不能不讲乡情人性。若果你有看明珠台电视剧《唐顿庄园》(Downtown A bbey),故事背景发生在第一次大战前夕,那个时候就算当个律师,只不过是中等人,故事中的千金小姐,就因追求者是要通街跑的律师而瞧不起他!
以1914 年的欧洲社会,有份工,要出来上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耻辱,与贵气不能沾上边,在这种社会背景,任何产业传给下一代,其收入模式(当然没有商业模式)主要是寻租,若租金回报不足,就自然要卖产败家,在此种环境下,信托可以算是切合时代的保护工具,用来控阻后人出乱子,卖散祖业。
信托第一式(识)
现在你试走去任何大中华家族,告诉他们上班实乃「贱举」,肯定被大家长踢出门口,新旧家族就算明知后人不可为,都要装模作样,好等后人变成commercial citizen(商务公民),甚至financial citizen(金融公民)。深奥的信托法,或信托设计等在这里不必说,信托第一用途就是个limiter限制工具:限制后人不可做这,不可卖那,不可花费超过某数目。
假设彤叔在90 年代已不当家,已跟一众盎格鲁撒克逊律师╱银行家订下信托,我看第一个结业的就是新世界百货,原因有三:(一)没有可能得到注资,再站稳香港,然后由郑志刚带头,冲出香港杀入内地;(二)就算有人带头,亦泰半是职业经理人,不会有子侄黄埔军校的作用;(三)除非是「真」私募基金,否则无可能容忍一段冗长的亏蚀期。况且,当时新世界百货的起源,是因为新世界中心空置,一时找不到租客,估计是彤叔拍板来个「贼佬试沙煲」──搞百货业充撑场面矣!这种下手牌章,以那时候「中古式」私募基金的识见,焉肯替彤叔接货!就算彤叔当家,但当下子已中了盎格鲁撒克逊毒,立了信托,还是条款写得很死那种,一样郁不得其正,以信托内容设计的进化,一定是愈远年的愈死板。
设计不周,愈托愈缩自以为了解信托之士,看到这里,可能仍会起身反扑,说什么弹性设计在你(创办人)手等,笔者甚少引用仅有30 年商业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高层的话语,压根儿他们的浸淫程度只有幼儿班,但厉以宁在《十一五》规划的政治讲话,不单对政治有意思,对企业也同样铿锵,他说:「中国是时候大胆搞上层设计,以求突破,不是再下而上,摸石头过河……」,这句话对企业也有相同份量,一旦企业超过1 亿元人民币净收入,要再进步是搞通整个上层设计,大中华区迄今尚有壮大空间,子孙加外人再努力,都未必集够人才开发,一旦业务走下坡,亦难保有隔代良好基因的后人,有能如郑志刚、郑志恒突然冒起回朝勤王。
要写好信托条款,不是只会吓走子孙,出去打工或坐食山崩那种,对创办人╱设计者是严苛的考验,首重有好的商业设计,好的商业设计要先有完备的未来构想,整个大中华区的企业,对未来考虑一般仍是语焉不清,可能是imagineering(想象工程),力度未足,要写个真的十年计划,没几家写得了。
大中华企业亦毋须沿习《唐顿庄园》时代的负面观点:「后人一般都是害得就害,不害得就找人帮手害,所以要立信托防害。」若郑家早立硬信托,相信不单止新世界百货IPO 不了,甚至周大福亦不会有郑志恒去努力。IPO 能出台,也谅难达千亿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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