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源伦理到生态文明


 “钦点”能源(之

能源伦理到生态文明

 

陈柳钦

   回顾工业文明300年的历史,人类创造了无与伦比的物质财富,我们似乎在与大自然的对立中赢得了先机。然而,环境污染、恶化等问题不断地严重化。之所以出现这种后果,自然是人类肆意妄行的结果。虽然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写的《美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就警示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但是,那是人们并没有理会这种警告,自以为是“大自然的主宰者”,对自然界可以为所欲为,从来不考虑自然界会作出什么反应。直到20世纪50-60年代,西方工业革命化国家的环境污染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相继发生了“马斯河谷烟雾”、“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伦敦烟雾”、“日本水俣病”等著名的“八大公害”事件,才使人们开始比较清醒地意识到,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在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产生“潘多拉盒效应”。它们在错误价值观念的支配下,给人类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灾难。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一个幽灵在地球上四处漫游。这个幽灵就是生态环境危机。20世纪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来,人类在全球范围采取了大规模保护环境的措施,试图赶走这个幽灵。但是,几十年过去了,这个幽灵不仅没有赶走,反而像一个吃饱喝足了的吸血鬼,变得越来越庞大,越来越难以对付。 

  能源是我们面临的最大环境挑战。能源问题是人类与大自然是否和谐相处的焦点。进入21世纪,能源问题涉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各个领域。能源,作为自然界中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其能量来源于自然,而化石能源是目前全球消耗的最主要能源。人类依赖于化石能源,不仅造成了空气污染、地球升温等全球性的生态灾难,而且这种社会经济运行本身难以为继。马克思说:“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20世纪以来,在经济决定论、人类中心主义逻辑下,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科技开发和现代生活方式转换上不加节制地滥用能源,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不断膨胀,使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面临枯竭的危机,人—能伦理关系极不和谐。20世纪末,美国学者拉兹洛曾指出,“在过去的200年里,已经用掉世界矿物能源总储量的一半左右—3亿年太阳辐射的产物。仅仅在20世纪,人类社会用掉的能源就超过了有史以来所消费掉的能源”。 

  自然环境是一个有机系统,人—能伦理关系不和谐会对人—自然系统带来连锁性的伦理负效应。能源资源为人类提供的财富越多,人类对能源资源提出的物质要求更多,消耗能源资源的速度越快,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越大,因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阻碍着人们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在这种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的运作之下,能源环境危机的出现就成为必然。 

  能源的过度开采不仅带来了能源可利用储量的不断减少,而且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能源环境问题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了人类现代文明的病态,这种病态是与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紧密联系着的。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中,人是自然的统治者、主宰者。它把自然看成是对立的敌人,并以改造自然的名义掠夺能源资源。人类社会发展正在面临着重新思考的转折点,气候变化问题可能已经成为我们最棘手的生态灾难问题,传统的能源发展观正在招致越来越严厉的拷问。 

  为了消减其日益严重的负面影响,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框架已经应运而生,但收效甚微。追其原因,不能从伦理层面为能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一种与时俱进的新的理念支撑,是根本原因之一。因此,能源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构成者也应纳入伦理关怀的范畴,因为生态系统的每一构成者都具有内在价值,能源也相应地具有内在价值,是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能源已经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开始变成政治、社会、文明、道德和伦理问题。能源问题直接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其根源仍是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产生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因为人和自然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官直觉的,所以,关于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即包含着对自然界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的问题,在实践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这是自然界向人的世界运动,又是人的世界向自然界运动,这就是人类史和世界史。因此,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紧张、“义”的沦丧、以经济理性僭越价值理性,是能源困境的根源。 

  能源自身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在一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大量燃烧化石能源已造成严重的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变暖,进而导致海平面上升,如果不加重视,在未来的数年内两极和雪山冰雪也将融化,全球大部分沿海城市和低洼地区都将面临灭顶之灾。“生存还是毁灭?”这确实是个问题。倘若我们打算继续生存下去,那就必须得唤醒潜藏在我们内心深层的自我意识,构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的生活方式,并用道德、法律、伦理的力量来维护这种生活方式。人类中心主义伦理价值观将人类作为地球万物之首和地球统治者来看待,认为人类是权利的唯一主体,而自然万物和人类生存的环境只是作为被统治者和人类权益的客体。显然,在这种价值判断基础上制定的能源发展思路是与环境保护理念格格不入。能源发展如果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核心,并与经济发展相关联,这在本质上无法真正保护环境,更不用说施以其他生命体以道德关怀。因此,人必须从价值上摆正大自然的位置,在人与大自然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的伦理情谊关系,人类才会从内心深处尊重和热爱大自然;也只有在这种尊重和热爱的基础上,威胁着人类乃至地球自身的生存的环境危机和生态失调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永恒课题。就世界范围来说,目前人口处于稳定增长的态势,世界人口总量已突破70亿,并将很快达到90亿。由于科技的发展和人类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国家GDP的增长对人均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两个因素导致能源总量需求的不断上升。而地球能源供给很难承担和满足人类不断增多的能源需求。所以,人类需要靠自己的智慧和对大自然的认识来处理不断发展的能源问题。 

  在全球环境危机和生态学的促进下,当代人类的伦理观正从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方向转变。人类不得不反思其行为,寻求一种更新的、更加合理的能源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谋求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新模式,自然成为引导能源合理利用的不二之选。从历史的角度看,伦理关系总是处在不断扩展的变化过程中,它经历了从最初的血缘关系扩展到亲缘关系再扩大到种族、国家及全体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然而,传统伦理学就此止步了。可持续伦理学则试图在人类根深蒂固的价值与伦理观念中来一场新的启蒙,把权利和义务关系赋予非人类的物种、自然物和整个生态系统。在它看来,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确定有助于结束人与自然数百年的敌对状态。可持续伦理学试图用道德来约束人对自然的行为,表面看只是伦理的边界扩大,但实质上蕴含着一场观念上的革命。“可持续发展即为我们现在和将来地球上“居民”的幸福而利用资源,已经成为在各个方面引导个人和集体行为以及国家和国际政策的一个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科学知识和技术伦理委员会能源伦理分委员会,2001年)。在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能源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目标起着重要作用。这使得伦理学的考虑因素更加复杂,从真正意义上来讲,使其政治化了。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认识的升华,它的核心是强调协调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的和谐关系,强调代际均等的观点。毫无疑问,未来能源发展的核心应该是可持续发展,它必然面临伦理性挑战:能源发展不再是一个扩大能源的供应以满足越来越多的人的需要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环境和未来均衡的问题;能源发展必须关注地球上“所有生物”,而不是仅仅关注我们人类自己;能源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我们人类子孙后代的存续、生存和发展问题。能源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与实施,实际上是从传统的能源发展模式转向现代能源发展模式的转变。这种转变要求我们在人与能源资源方面,保持能源资源的永续利用;在能源与环境方面,要构建能源与环境的和谐;在经济与社会方面,提高生活质量,使资源、环境、人口、经济、社会五大系统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基于这种认识,能源可持续发展应该坚持如下三个伦理原则:一是,生态可持续性原则(或称种际正义原则)。人类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地球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二是,社会及经济平等原则(或称代内正义原则)。个人可以在平等基础上按适当的标准获取能源,并应允许其满足能源需要。三是,对后代负责的原则(或称代际正义原则)。人们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能源需求能力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能源可持续发展观是对能源保护观和能源开发观这两种根本对立能源观的扬弃,其形成过程体现出强烈的批判和反思精神;能源可持续发展观突出了人与自然的二维构架,哲学基础表现为辩证发展观;能源可持续发展观走出了马克思所批判的“异化”现象,其价值导向显示出对作为类存在的人的全面理解。 

  能源问题关系到人—自然—社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延续。中国哲学的基本理念是“天人合一论”,主张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不是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主宰者,人类应当以自然界为精神家园,热爱大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立人与自然之间伦理的、美学的价值关系。中国古代能源利用伦理深受“顺天无为”、“制天有为”、“天人合一”等哲学思想的影响,提倡因时利用能源,使能源可持续利用,保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然而,现代中国人在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方面变得越来越有能耐,但对能源资源界本身的价值和意义却越来越麻木无知。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人-能伦理关系不和谐,不仅影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而且对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的和谐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懂得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资源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开发利用能源的过程中,我们要全面认识能源的价值,不仅认识到能源对人类生产、生活的有用性,又要认识到能源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作用,做到珍惜和保护能源;不仅要认识到能源的经济价值,而且要认识到能源的生态价值。可喜的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控制自然”到“遵循自然”的伦理觉悟,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生态文明实践,为中国超越能源困境提供了可能。生态文明是一种“人和自然界之间、任何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的文明,它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圆融、良性共存、全面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首先要改变我们的理念,包括能源的消费理念、生活理念,要优化人文精神,强化生态意识,共同应对大气污染。这便是我们所倡导的聚合生态模式的思想基础。 

  能源可持续发展,环境与能源不矛盾。在现代能源生态环境系统中,能源可持续是基础,环境可持续是条件。所谓现代能源生态系统,是以生产、消费活动链条为主题的人类能源生态体系。作为人类社会生产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不仅涉及一次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而且涉及包括土地、水资源、大气、环境等公共资源的占用和再分配。与传统概念相比,现代能源生态系统不仅强调开发和利用系统自身的平衡 状态,而且更强调资源开发和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平衡。这是现代能源生态系统的基本内涵。 现代能源生态系统的发育是以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发展为基本前提,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能源勘探开发、能源生产、能源加工转化、能源消费、废物的消纳与利用等环节,形成一个循环经济的生态有机体。 

  在伦理视阈中,当前日常生活模式存在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及人自身的异化等现象,而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具有伦理意义的人-能伦理关系成为在日常生活世界建构能源伦理的“阿基米德点”。针对当前中国能源发展面临的日益强化的资源和环境制约,中共十八大提出了“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并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着力点。十八大报告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题,独立成篇地系统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生态文明将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另一新的社会文明形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本质,是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人类与自然的相济,在扬弃传统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基础上,追求生态文明。这种文明把人类的价值扩展到非人的自然界,并赋予生态环境应有的道德地位。这种生态文明的伦理价值观是人类在对自身行为特别是全球生态危机的深刻反思中作出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是一种长久可持续的社会文明形态,新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革命将使人类与自然界建立一种和谐伙伴关系。人类不再盲目向大自然摄取资源和排放废弃物而破坏地球生态圈循环的节奏,而是重新回归地球生物圈生态系统中的应有位置,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地融为一体。建立并优化生态伦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前提;有了良好的生态伦理,才能将生态文明的理想性化为现实性,实现人与生态环境的持久和谐。建构经济—环境—伦理生态,达致义利相融、德得相通,强化企业、政府等组织的伦理责任,呼唤“类本质”的觉醒是人类超越能源困境的必然路径,而用社会伦理代替能源经济主义将是能源变革的最终路径!从某种意义上说,能源可持续发展正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美好的理想境界。 

(作者为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首席研究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