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驾驶人图像,或成“权力寻租”新资源


对比驾驶人图像,或成“权力寻租”新资源

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遏制“买分卖分”现象,将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准确采集驾驶人图像等信息,加大对违法图片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和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以此杜绝非法中介“顶包”等现象,加大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和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处理交通违法记分,严格撤销交通违法记分的审批权限。(4月8日《京华时报》)

对交通违章者实施严厉的处罚,原本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促进交通安全的现实需要。可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地方却将该法当作敛财的工具,将罚款作为第一目标,如将流动测速装置放在隐蔽地方;设置“陷阱”限速标志;以提成鼓励交警到处帖罚单;任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等等。

而有些警察,却因“史上最严交规”而暴发。此前警察“罚款不开票”不算新闻,而有了“史上最严交规”,交警执法权力更大了,相比较“罚款不开票”来说,司机更希望“给钱不开罚单”,不再在乎金钱了。因为扣分扣到一定程度,就要被吊销驾驶执照,其代价实在是太大。而如果是被电子眼拍摄到的违章记录,如果也能“只罚款不扣分”,无疑就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而更神的是,有些被电子眼抓拍到违章记录后,找找人就连罚款也免了。因此,有的中介机构或车检机构甚至公开打出“只罚款不扣分”的广告,轻松击败竞争对手,赢得市场主动。而背后,无疑需要打理交管部门的权贵,某些警察因此获利颇丰,甚至暴富。

此前对违章罚款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个最为普遍的“漏洞”,那就是相互“顶包”,甚至“买分卖分”。而公安部此次通过安装高分辨、高识别视频探头来记录违章事项,就是希望以此来消除“顶包”与“买分卖分”现象,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更好的落实。不过,笔者虽然支持对交通违法行为严厉处罚,但对公安部急于推行该项措施还是要泼上一瓢“冷水”:

一方面,安装“超级电子眼”将消耗大量的财政资金。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升级摄像头,需要巨额资金做保障,虽然查处交通违章为政府赚了很多钱,但这些钱也同样值得珍惜。这些普通摄像头安装时间并不长,多数没有到使用年限,更换下来实在可惜。而如果全面推行“对比驾驶人图像”程序,还必须大量增加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也是一笔不小的社会成本。

另一方面,“对比驾驶人图像”极有可能成为“权力寻租”的新资源。现有体制无法保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不徇私枉法,更无法避免公安系统权势人物私下“放水”做好人。而面对更为严厉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当事人要想逃避处罚,“打理费”也必将水涨船高。尤其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事实存在的大量聘用人员,即使徇私舞弊事发,也最多是换个“打工”的单位,可以说毫发无损。

因此,交通违法处罚阶段推行“对比驾驶人图像”之前,请先纯洁交警队伍,并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否则该措施必成交警“权力寻租”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