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地方不容易


       尽管法律还没有修改,不过,这难不倒聪明的中国人,何况当初法律本身也留下了可以操作的空间。这就是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问题。其实,早在本次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爆发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变相的开了口子了,当初采取的是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的模式,这一模式其实是由中央政府背书的。因此,最多也就只能算是打了个擦边球罢了。不过,从去年开始,是正式的允许上海、广东、浙江等几个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公债了。当时的理由是国务院批准的,所以不算违规。今年又要扩大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公债的范围了。鉴于目前全国的经济形势,我们不难想见,这些个被批准的地方政府一定是尽可能快的把钱借到手再说,免得夜长梦多。毕竟,现在大家都太缺钱了。至于那些没有拿到通行证的地方政府,一定还在做着各种努力,以便尽可以早的拿到通行证。

       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分税制财政体制大背景之下,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公债本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之所以我们之前一直不放手地府自行发行公债,只是怕地方政府只知道借,不知道还最终变成了“子”债“父”了。由于一直以来地方政府的无何止的投资冲动已经给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转型等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甚至为经济的稳定发展埋下了祸根。因此,中央政府始终没有放开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公债,可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 ,目前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规模还是超过了20万亿,如果再松一下口子,那么可想而知其后果会有多严重。现在口子已经开了,问题就变成了如何才能趋利避害,自然是加强监管。不过,鉴于以往的经验教训,监控地方政府又谈何容易?如果不能有效的监管地方政府公债的发行及使用的话,那么极有可能酿成严重的后果。这一点是必须要未雨绸缪,及早预防的。

 刘尚希:地方自主发债不是单边放权 必须有效监控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70,20140522386464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