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长高危: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交通厅长高危: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429日向社会公布,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王晓林、交通厅原副厅长王志民等因严重违纪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杨光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程孟仁相继落马,短短两周内,3名原交通厅长被公布查处。(52 新京报)

短短两周内,就有3名交通厅长被公布查处,这一消息再次刺激了公众敏感的神经,也再次掀起了一场宏大的舆论热议高潮。有报道说,从1995年河南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落马以来,至今全国已有15名省级交通运输厅厅长落马,若再加上落马的副职,说交通厅长是官场“高危职业”简直丝毫都不为过。

不到20年的时间,一个个交通厅长、副厅长前赴后继跌入“陷马坑”,这是偶然现象,还是必然结果?博友花玉喜说,“实质今天有多少交通厅长、副厅长没有问题?他们没有落马是因为相关纪委没有查他们,或许一查个个有问题或是很严重的大问题!”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启梁则认为,“交通厅长腐败案高发显然是制度问题。一是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还不够公开,一些部门领导的权力太大,大到“任何人在那个位置上,都很危险”。另一方面,交通部门管理的事项太多,从项目申请、设计、立项、招投标、征地拆迁到施工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环节太多,哪个环节监督不到位,都有可能出现人为因素。”而对于此,博友碧翰烽反驳道:“当前其实不缺乏制度,但缺乏管用的制度,许多制度都是花架子,不触及实质,纯粹是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反而是增加了市场和社会成本。”

显而易见,交通厅长成 “高危职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纯指责制度存有漏洞也是不科学的。近年来,针对高速公路、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各地采取了不少措施预防腐败:如河北省推行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从前期规划、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十公开”;贵州省交通厅干部全部辞去在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兼任的职务;河南省建立“省发改委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的规划,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审批建设经费,省交通厅负责申请、使用建设经费”的“三足鼎立”式管理体制限制交通厅大权独揽。但事实上这些努力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交通厅长腐败案还在仍然继续发生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是人制定的,也要靠人去执行,“婊子”不除,立再多的“牌坊”也没有用。所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在于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不仅要让直接拥有权力的人以遵章守法为荣,还要让更多影响其行使权力的有权人做到以违章犯纪为耻。——加大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力,才是让交通厅长走出 “高危”的最佳途径。

(李吉明201454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