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林森浩:又到杀声震天时


判死林森浩:又到杀声震天时

纵观上下五千年,我们这个民族不仅喜欢山呼万岁,我们同样喜欢杀声一片。没办法,这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宿命,盖出于我们祖上没干转基因的细活,所以,干粗活的民族就只好照本宣科的继续干下去,直到大伙傻呵呵的闹麻之后又失了兴趣,就像那大宋、大明朝的末梢那样,相当于自动解散了事。

不怕丑,不怕被人指斥为愚昧落后的族群,难道就是中国人的基本标志吗?这个问题,其实没有国人能够回答。

复旦林森浩药死黄洋,一审判决死刑,复旦大学法学院与林森浩,黄洋所在的医学院以及法学教授177人联名致信法院,请求对林森浩慎用死刑。尽教授与同学们主要依据林森浩平素表现与犯罪情节,并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表达请求,而并没有滥用在法律概念上比街边劳苦大众强得多的法律学识去进行强辩,但结果仍遭来了广大网民们放开嗓门的切齿咒骂。

本来中国司法判处死刑的频率是否应在现状基础上更加向慎用方向自律一下,就是一个易于引起感情激动的争执问题。这种舆情现状使中国司法迈向文明进步的改革,就如同面临一个布满可怖地雷的雷区,不要以为谁都愿意去滚雷区,自从老朱老了之后,这类人种在我们族群中就没了踪影。没人愿意没事找事的自找不痛快,而去轻易触碰这种危险的群情汹汹的声讨。于是,中国法律也就只能靠我们历来面目模糊的,所谓关起门来的自律,去谁也不知深浅的慎用死刑判决。

林森浩下毒致人死命当然是犯罪,但司法适用死刑不仅应看犯罪行为达标与否?还应看犯罪恶性与社会有无剥夺犯罪人生命之必要?但这些全人类皆知的文明常识,在我们的司法解释中却找不到足够的依据。这话讲得太复杂了纯粹属于没事找抽型的,中国人听不进去太过复杂的,来回搅屎的逻辑性语言。但作为中国人必须听清楚的一句话就是,死刑越多,社会越原始,砍脑壳的时代只能代表愚昧横行的黑暗社会,比如上下五千年里的大多数光景以及军阀混战时期的生猛民国初期与鬼子进村以后的凶神恶煞。如果今天我们仍然是一听见犯罪就振臂高呼枪毙了事的话,那么,我们就是仍然苟活在愚昧泥淖里的一群原始的野兽。难道不是吗?可国人仍然愿意先吼痛快了之后,再来大发慈悲为怀。

现在我们有了像模像样的司法,但是,面对文明人类,愚昧哪里会懂得死刑是早就该废止的了?“杀人赏命,欠债还钱”被愚昧的臭嘴们理直气壮的高声宣布为天经地义,如此,愚昧却用固执的野驴劲继续证明着打原始社会遗传至今的“同态复仇”。事实上,现在的大多数国人同数千年前的原始人一样,他们才管不了那么多,面对犯罪,他们只管闷头高喊严惩直至杀死犯罪分子,结果呢?犯罪率越杀越高,又有几个犯罪分子是因被震慑而改过自新了的?杀人治不了犯罪,频率过高的死刑也灭不了杀人犯罪,愚昧就更加治不了犯罪,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继续傻呵呵的高呼着严惩的口号,去闷头拥抱愈演愈烈的凶杀犯罪。

一个社会当然要惩罚犯罪,但死刑过多并不能阻遏犯罪,相反,过多的死刑只标志着社会的愚昧与观念的落后,难道我们连要用石头砸死罪犯的伊斯兰地区的司法状况都不及吗?前不久伊朗的被害人母亲在临刑前,依据同样久远而散发出古老气息的伊斯兰法,就可以宽恕了杀子的罪犯。可我们的司法除了不负责任的照本宣科与麻木不仁的不找麻烦之外,就只能望着窗外,那一阵高过一阵的歇斯底里的喊杀声,自愧连伊斯兰法的司法状况都不如的,如同光着腚的公然缺陷。

到底中国人想杀什么呢?他们总是一门心思的想杀谁呢?我看最该杀的是让一个民族咬牙切齿相互仇杀的疯狂社会、缺德的经济安排与形同枯槁的僵硬文化。一个民族至今不懂得起码的生命尊重,这是什么民族?愚昧至此还成天狂热喊杀,难道就此不感到羞愧吗?拯救生命的重要一环就是要从打破司法麻木,拯救司法文明开始,而不再管你到底是冤屈鬼还是脑袋进水的狂徒。中国人何时才能学会这文明的入门规矩?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懂到相互对打,生命相残的以非对非的胡作非为的社会性状,并不能作为文明社会的法律支柱。那种继续主张原始落后的,热衷于过多杀人的司法实况,正是我们愚蠢固执的可耻胎记,喊打喊杀之后,别又骂西洋鬼子们打骨子里就瞧不上咱家中华文化!

中国人从来不怕露丑,因为但凡他们露丑时,大多因自感理直气壮而高声喧哗。吼出来的会是真理吗?如果是,那么万众一心吼出来的,又怎样去保证它不会是强暴呢?黄洋学医,林森浩也学医,这原本是为了治病救人的好安排,可一个被人毒死,另一个却眼看着就要用枪打死。读书人的家人花钱学知识与习文养,千年万载下来才养成了我们民族的文明进步,这本是美谈一件。现在却要生拉活扯的演绎成一个弄死另一个,接着再由无所作为的司法,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再把两人所学的数十载光景与医学院堆积成山的课题,全都毁于一旦的操切结果。中国人的社会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种专干蠢事的状况?我们的司法与民意汹汹,什么时候才能不再重复这种愚昧的热衷于杀人的诉求?能不能就让人,其中包括杀人的罪犯都能感受到堂堂的文明中华,能有哪怕是一丁点的,比伊斯兰社会更温暖的阳光与希望?!可惜,我们仍然死抱住死刑惩罚不放的司法实践,与我们咬牙切齿的杀声山响……

可是,当我们仍需面对可被随时用作平抑民意的,不作准确规范的司法条文时,是谁以民愤的名义,随时糊弄了文明准则,亵渎了祖宗的骨血呢?我们的正义为什么总是让人们在来回折腾的混乱生涯中,因无处躲闪而无路可逃?不能拯救一个死囚的生命与灵魂,就不能拯救所有人于非命的旷世道理,估计绝大多数国人会对之嗤之以鼻而不屑一顾,难怪我们成天连边数着钱都不能边踱进现代文明的门槛。

淹没在群情激昂的人群中间,呼吸着无脑的浑浊空气,人类就只剩下一途可寻:面对呈面瘫状的庄严司法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市井陋巷中的熊熊烈焰,伸出我们青筋暴跳的细胳膊和细腿,扯撑了细嗓门,怪声怪气的冲着匆匆的路人,高声喊叫道:行行好!

 

老夏

2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