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才发教授的祝贺与评价


广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中央民族大学校长荣仕星教授
(根据视频录音整理)
 
     宋才发老师从教40周年,我衷心祝贺他。
     宋才发老师是我的老部下、老同志和老朋友。从老部下来说,当时我在中央民族大学任校长,他在法学院任院长,后来调到科研处当处长。他在这两个岗位上工作都很出色,业绩显著,我很满意。从老同志来说,我和他都是为中央民族大学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他为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从老朋友来说,1999年12月我调到中央民族大学任校长,由于我俩都从事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很快我们就认识了,建立了朋友的关系,大家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结下了很深厚的感情。从认识、了解到熟悉,15年来对宋才发老师的印象,我用32个字来概括和评价:这就是治学严谨,成果丰硕;育人严格,桃李芬芳;能力超强,成效显著;为人正直,忠诚事业。
下面我分别来谈一谈。
第一,治学严谨,成果丰硕。宋才发老师自1972年11月由广济师范学校毕业参加工作起,即开始了他40多年的教育教学生涯。他的最后学位为法学博士,是中央民族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的二级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1999年他被评定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同年评定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评定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宋才发老师博览古今中外群书,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他在重点刊物发表的论文,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很多,影响之大是有目共睹的。譬如,宋教授先后主持完成了18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了《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研究》、《农业用地保护的法制规范研究》等多部学术著作,发表了300多篇学术研究论文,其科研成果获得了国家“五个一”工程奖,6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民政府奖。这些学术成就足以证明宋教授是我国高教战线上的一名辛勤的耕耘者和播种者。尤其是他在民族法学领域的研究,独树一帜、自成体系,为我国民族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二,育人严格,桃李芬芳。宋才发老师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备至。他特别擅长因材施教,使所有经过他培养的学生都成为有用之才,有所作为。尽管他在中央民族大学身兼繁重的行政事务,宋老师除了每周安排半天正常教学时间外,其余均利用晚上、周六和周日的休息时间给研究生上课。他承担“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方向的博士生、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生、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生的专业课教学任务,还不定期的给本科生开设学术讲座,每年超工作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宋才发老师独立培养的研究生共有172位,其中48位博士生,124位硕士生。在这些博士硕士生当中,已经有61位晋升为大学的教授、副教授,15位晋升为厅(局)级以上干部,43位晋升为县(处)级干部。中央民族大学每年推荐一名优秀博士生参加全国重点大学最高奖“宝钢奖”的评选,他培养的博士生往往独占鳌头。如在2003年到2012年的9个学年度中,有5个学年度博士生“宝钢奖”的得主是他培养的博士生。为了肯定他在中央民族大学的工作业绩,2004年国家民委授予他“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宋老师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培养了大批学生,为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堪称教师中的楷模,同时也是学生们终生做人的榜样。原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时炎同志1997年7月14日在给宋才发的信中说:“您的进步很大,贡献也不小,做学问,育后生,是很有乐趣的。这事业的本身就是进步和贡献,用不着别人去过多地评说。”
第三,能力超强,成效显著。宋才发老师是文革后的首届77级大学生,1982年1月本科毕业留校任教。1991年6月破格晋升副教授,1996年10月晋升教授。他在华中师范大学时就已成为科学社会主义重点学科带头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博士生导师。1999年11月宋才发老师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到中央民族大学工作,受命组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并担任首任院长。随后为适应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02年再度把政治学和行政学、行政管理学两个本科专业以及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学位点从法学院分离出来,组建成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在3年时间内,他由仅有的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创办了“法学院”和“管理学院”两个学院,一个“民族法学研究所”;创设了“政治学与行政学”等四个本科专业,“经济法学”等五个硕士学位点,“民族法学”等三个博士学位点。2002年5月宋老师担任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最后担任民族博物馆馆长职务。在他的努力下,2002年学校首次获得了国家“211工程”二期投入建设经费五千万元;他亲历了2003—2004年中央民族大学首次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行列的整个论证工作。作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馆长,他独立申请并拿下了“数字民族博物馆”这个400万元经费投入的国家重大研究项目。宋老师为中央民族大学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由于能力超强,宋老师还担任了不少社会兼职,主要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鉴定专家、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民族博物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2008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聘请为“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竞争上岗职务”考试的命题专家、考评专家。2011年被中央宣传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聘请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成果”最终审核专家。2013年被国防部聘请为国防大学兼职教授,专门给“外国少将军官和司令官”以及外交官培训班的学员授课。
第四,为人正直,忠诚事业。宋才发老师一辈子光明磊落、好恶分明,眼里从来容不得半粒沙子,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耿直人。他对自己讲授的每一堂课从来没有半点马虎,即使是讲过多次的课程也不例外。授课时总是把讲稿放在讲台的一边,从开始到结束脱稿讲授。他深知教学与科研是相辅相成的,一堂没有科研含量的授课,只能是一杯没有味道的白开水。因而几十年来,他独立承担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展社会主义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自治区自治条例研究”,教育部重大研究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研究”等18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列宁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研究》、《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研究》、《20世纪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探析》、《WTO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大问题研究》、《农业用地保护的法制规范研究》、《中华民族文化遗产及鉴赏研究》等个人学术专著14部;出版《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等“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和“高等教育示范教材”3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科研成果获得了18项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3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宋才发老师对民族法学学科建设的贡献功不可没。他是“中国民族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更是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法学”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的创始人。他在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千方百计地推进民族法学学科建设。在他的不懈努力和支撑下,民族法学学科有了新的突破和迅猛的发展。2001年在中央民族大学首创将“民族法学”、“民族政治”、“民族地区行政管理”,列入“民族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建设。2003年4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自主设置“民族法学专业”、“民族政治专业”、“民族地区行政管理专业”,授权这三个专业于2004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使中央民族大学成为全国第一家具有培养“民族法学”硕士和博士资格的授权单位。与此同时,宋才发院长还精心组织、整合师资力量编写民族法学相关教材,向国家和省部级申报民族法学方面的科研项目,最终把民族法学建设成为中央民族大学的重点学科以及获得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科。为了加快民族法学学科建设,宋才发老师承担了“北京市2001—2002年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的研究项目。该项目的最终成果2003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2006年9月荣获“国家民委首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随后再获北京市2006年“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奖”。由人民出版社推出、宋才发老师撰著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大问题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研究》、《中国民族法学体系通论》等8部学术著作,通过对我国民族法制本质的洞察和感悟,把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教材建设融为一体,从而彻底理清了民族法学体系建设的脉络,构建了民族法学研究的框架体系,为我国民族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层次的研究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宋才发老师在民族法学学科建设中迎难而上,越战越勇的经历,充分体现了他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无限忠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担当精神。他是我们中央民族大学每一位教师的楷模,值得我们敬仰和学习。
 
2002年宋才发教授接受王彦书记、荣仕星校长颁发的“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聘书。
 
2005年宋才发教授与荣仕星校长在北京凤凰岭调研时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