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手稿的所有权相信没有人会不承认应该是属于作者本人或者其继承人所有,除非人家明确的说把它赠送给某人。然而,这一则存在有争议的名人手稿的归属问题却被法院认定不是这么回事,而是谁现在占有便是属于谁的,至于其本人或者其继承人的任何申诉都不予以支持。这与前不久另外一个名人手稿的所有权归属同样的官司相比确实有着天壤之别。那是有人将名人钱钟书的给其所写的信拿出来拍卖而被钱的遗孀制止,法院支持了其主张,最后双方和解,对方不再拍卖。而这一次,则不同了,尽管继承人认定这是其文革中被抄家抄走而文革全没有归还的东西(注意与前一个性质上是有着天壤之别的)。本来对于这样的东西,应该追究对方的来历的,毕竟文革那段历史是早就定性了的,这样的东西应该是物归原主的,哪里还能够公开的拿出来拍卖?抢来的总归是抢来的,再放多少年也不能认定是你是,要不然的话,大家都去偷去抢,只要不被抓住,过若干年就可以公开的拿出来变卖赚钱了。天底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因此,这一判例极有可能开了一个不好的头, 从此之后类似的案件可能会更多。这很有点类似南京彭宇案那个例子了。
尽管周作人这个人不怎么样,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剥夺了其后人对其包括手稿在内的遗产的继承权,这完全是两回事情。
周作人文革被抄走手稿遭拍卖 孙子上诉维权后败诉(图)http://culture.ifeng.com/a/20140620/40817970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