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工商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该所就《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平昌县反馈问题的七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平昌委办【2014】56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读与讲解,并结合该所实际,要求党员干部对自身参与经商办企业、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本人直接插手招投标以及其他形式插手招投标情况向组织说明情况,同时恳请每一名党员干部对其填报自查申报表。其目的是验证工商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自清自廉,不能在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通过会议的学习,有利于单位的清廉,对“四风”的遏制再次敲响警钟,对“八规”的树立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