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七一,庆祝刘先明维权又获成功


迎七一,庆祝刘先明维权又获成功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6月29日
由于管辖地的问题,本人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某集团侵犯本人研创的“精细管理工程”著作权一案,移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5月1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6月25日,又接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电话,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处理此案调解的相关事宜。
在“七一”即将来临之际,迎来了本人的维权成功,这让我感到十分欣慰,同时,我认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一审理和调解,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创造性劳动,真正践行了习近平讲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句给我带来希望和梦想的话,不是一句挂在墙上的空话,而是真正地落到了实处,本人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和为贵的秉性,在好风日的重庆,也得到了一次彰显。
在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交流和接触过程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多位法官的文明、礼貌、公正,也让我真正感受到了这才真正称得上是“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全国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法院,2012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以“精、细、实”为工作基调,提出了打造“三精”工程,即:精品案件工程、精细管理工程、精良队伍工程。
基于10多年在襄阳的工作与生活,本人2001年研创了“精细管理工程”;2002年、2006年两次在襄阳党校讲授过“精细管理工程”,2002年到两家襄阳企业内训过“精细管理工程”。看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也提出了“精细管理工程”,这让本人既感到亲切,也感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这一个著作权案作出的调解决定,较好地体现了“精细管理工程”的精髓。
6月中旬,本人在襄阳深切地感受到了党的英明和温暖,作为一种回报和感谢的方式,本人特地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案的好做法、好过程、好经验、好成果,向襄阳、襄阳中院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