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执法割掉新股炒作毒瘤


       新股炒作让市场乌烟瘴气,也让二级市场很受伤,新股炒作不除,中国股市无宁日。

      今天龙大肉食涨停换手率50%,报收28.52元,对应市盈率大约接近30倍,笔者大致统计了一下跳高几分钱抢筹的大单大约是600万股,占流通股本的1.2%左右,作为一家肉食加工企业14年一季报预计变动0——-20%,而另一家肉食龙头企业双汇发展却是下跌1.37%,换手率0.66%,对应市盈率16.1倍。
  无论从规模效应、品牌效应、成长性和行业地位来看,龙大肉食都无法与双汇发展相提并论,何况从财报来看,一季度业绩同比增长42.13% 2014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42 亿元,同比增长5.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78 亿元,同比增长42.13%;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6 亿元,同比增长31.68%;EPS 为0.49 元,公司高成长依然可期,而龙大肉食作为一家肉食加工企业14年一季报预计变动0——-20%,业绩却是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估值理应比双汇发展要低一大截才合理,但现在反过来,双汇发展市盈率仅仅是龙大肉食的一半,岂不是市场估值混乱吗?
    一个市场股价失去定价依据,是市场的悲哀,新股遭遇大炒,价格偏离价值,虽然短期不一定就出现回调甚至还会出现上涨,但从中长期来看,股价一定是价格的真实反映,股价下跌就是一种必然,某一只个股出现不理性上涨并不说明什么,但问题是中国股市所有新股都遭遇炒作,股价远远偏离价值,整批新股定价都出现问题,那事情就不好办了,新股就成为中国股市的一个大毒瘤,这个毒瘤不割掉,随着大批新股价格暴跌,股市下跌就是天注定了。
  新股炒作不仅在于本身股价高企,还在于对市场资金的挤出效应,一个大量资金囤积于二级市场,另一个是大量资金囤积于新股炒作,三是新股炒作成为违规资金集中地。因此新股恶炒之恶风不除,二级市场永无出头之日。
   
    确实,这就是中国股市的悲哀之处,新股不管质地如何业绩如何理应要大炒一把,如果是正常的投资行为并无可厚非,但既然是炒作,总是与违规违法擦边而过,或者干脆就是违规炒作。从市场行为来看,仅仅凭借中小散户是不可把股价炒作起来的,只有大资金先扇风点火,制造真真假假的大单买入拉抬股价,才会吸引中小投资者跟风买入,形成完整的炒作链条,以龙大肉食为例,不间断的大单买入,股价不断升高,营造一个大资金大规模介入建仓的迹象,才能诱导跟风盘介入。但是大单资金大规模介入是不是合理合法,笔者认为还是值得探讨。
  首先其中有没有对敲对倒的成分,是高度存疑的,游资炒作重要手法就是对敲对倒的击鼓传花,因为换手率实在太高,一连三天换手率分别是78.29%、57.55%和50.85%,我国证券法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对敲对倒的市场操纵行为(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其次龙大肉食这样连续大单买入,也涉嫌证券操纵,证券法规定,“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但是证券法没有具体规定何为操纵。
 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规定,“新股上市初期,是指新股上市之日起10个交易日,包括新股上市首日和新股后续交易期间。 新股上市初期出现新股被全天停牌情形的,本所不中断上述期间的计算”因此龙大肉食还属于该规定新股范畴,对其交易受到指引监管。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规定“ 连续竞价期间,以高于证券行情揭示的最新成交价2%的价格申报买入,且单笔申报数量占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2%以上或在5万股以上的。”笔者没有准确统计单笔成交量超过5万股的数目,但是应该超过100单以上,显然符合指引规定的价格操纵。也符合《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连续买卖是指行为人在某一时段内连续买卖某种证券的行为,在一个交易日内交易某一证券2次以上,或在两个交易日内交易某一证券3次以上,即构成连续买卖。因此龙大肉食完全符合股价操纵的要素。据证券时报周二安信证券梅州新中路营业部、华泰证券南京解放路营业部、华泰证券绍兴上大路营业部、万和证券深圳笋岗东路营业部成为接盘主力。但周三,上述接盘的营业部便迅速甩掉手中筹码,这样大量筹码交易肯定在3次以上,就看执法部门执法是不是严格到位了。
    指引规定“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以涨幅限制的价格申报买入,且单笔申报买入数量占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2%以上或在5万股以上,或累计申报买入数量占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5%以上或在10万股以上,可能导致新股交易价格达到或维持涨幅限制的。”非常明显,大单买入就高达600万股远远超过指引规定的10万股以上,从龙虎榜来看买入榜则出现了银河证券绍兴营业部及银河证券宁波翠柏路营业部这两个知名敢死队(证券时报),究竟买入多少,这有待管理层进一步查证。但违规批量买入嫌疑难消。
   但问题是该指引针对违规主体的交易行为并没有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指引仅规定“投资者证券账户出现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四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本所可以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上报证监会调查等监管措施。”
  只要深交所上报证监会,证监会一旦查实资金操纵股价 处罚依据还是很充分的,证券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处罚如果顶格处罚还是很具有震慑力的,但问题是交易所和证监会都对天量换手充耳不闻,让违规交易零容忍成为一句空话。
   为了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新股毒瘤必须割掉,否则中国股市难有宁日,怎么割 ,那就是依靠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股价操纵,该罚就重罚,而不是让法律成为摆设,法律是死的,需要人去执行才能发挥作用,因此执法者的主动性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