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晚间科伦药业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不实、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信披违规问题,被证监会予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君健塑胶正式投入科伦药业的怀抱是在2011年3月。彼时,科伦药业决定以4.26亿元的超募资金从自然人宾燕和王义蓉手中受让君健塑胶100%的股权。宾燕和王义蓉此前的出资额各为2000万元。从纸面上看,通过此次股权转让,两位女性一夜暴富。
事实上,宾燕和王义蓉所演绎的暴富神话不过是替人数钱 。科伦药业5月14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宾、王两人所转让的100%的君健塑胶的股权,系代惠丰投资持有,君健塑胶科是伦药业高管通过其控制公司的子公司。这意味着,当初4.26亿元的收购款实际流向了惠丰投资。2010年和2011年,科伦药业向当时由惠丰投资控制的君健塑胶采购的组合盖数量,占到同类产品采购比例的74%和85%。2010年和2011年月1~3,科伦药业向君健塑胶采购塑料组合盖2.48亿元和5483.7万元(含税).依托着科伦药业的君健塑胶经营业绩连年大幅飙升。数据显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君健塑胶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9亿元、4.14亿元和8.88亿元。三年间,君健塑胶主营业务收入几乎连年翻倍。
正是由于业绩连年翻翻,科伦药业收购君健塑胶其溢价率却在5倍以上,但科伦药业收购惠丰投资部分资产时大多低于账面资产价格;实施双重标准。背后含义就是君健塑胶是高管持股公司,中饱私囊。
科伦药业通过系列交易让上市公司利益受损,今年4月,其年报被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出具保留意见。理由是有关完整识别关联方关系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可见关联交易是一个难以禁绝的利益输送暗道,果不其然科伦药业2014年7月4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主要内容为,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科伦药业予以立案调查。
为什么科伦药业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笔者认为与处罚过轻有关,针对君健关联交易一案,证监会年6月3日仅仅对其处以30万元的罚款,董事长刘革新被罚5万元。另外,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罚3万元。数万元罚款与数亿元收益相比,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无关痛痒,怎么可能禁止市场各方不铤而走险。
日前证监会刚刚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科伦药业属于屡教不改得惯犯,数额巨大,是重大的违规行为,理应从严处罚,把他清理出资本市场,树立从严治市的标杆,让后来者不敢贸然造次,否则如果延续轻打轻放,那么后续公司违规交易违规披露一定难以遏制。
受到稽查影响,科伦药业股价重挫8%,市值半天蒸发16亿元。投资者损失巨大,退市只是第一步,赔偿投资者损失才是最重要的,意见稿规定:"明确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存在本意见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或者根据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公开承诺内容或者其他协议安排,通过回购股份等方式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各方资产不足以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就由各中介机构补足。
证监会如能效仿香港证监会的办法,直接冻结有关人士的资产账户,同时委托投资者保护基金或自己直接起诉相关人员,为投资者索赔投资损失,那更是一件无量功德,更是把对投资者利益保护落到实处,而不是夸夸其谈,一定能大大提振投资者的信心,一定能提振股市。
如果科伦药业被查实有重大违规行为, 科伦药业重大违法行为正是意见稿颁布之日,而且屡教不改,属于罪大恶极典型,不严惩不足以树立依法治市的威望,不让其退市不能昭显证监会实施退市的巨大决心,不让有关人士赔偿投资者损失,不足以昭示证监会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
因此证监会一定要把科伦药业办成中国资本市场市场一个铁案,一个标志性案件,让依法治市成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让退市制度刚性化,让投资者利益保护具体化,而不是一句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