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式”的“放生”该休矣


 “屠杀式”的“放生”该休矣

姜文来

从市场上买一只鸟儿放生,在部分市民看来是积德行善的好事,殊不知,这只被放生的鸟儿背后有多少陪葬鸟儿的冤魂。这些所谓的“放生鸟”,无一例外都是从野外捕获的受国家保护的鸟类,它们以“放生”的名义被捕猎、被销售,最后重归蓝天的只有不到10%。(825日《北京日报》)

放生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特别是佛教传入我国之后,慈悲心是佛教重要支柱,戒杀成为五戒、十戒等第一戒,可见慈悲在佛教中的地位。佛教徒将修行看做是生命中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将放生与戒杀紧密相连,放生更加普遍。放生的根源是发慈悲心,是对被放生者生命的尊重,他告诫人们,物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同样重要,这对于保护生物具有重要的价值,值得大力提倡!

但应该注意的是,佛教提倡的放生不是建立在“屠杀”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广泛地保护放生物上,如果建立在“屠杀”基础上的放生,不仅不能体现慈悲心,而且是“杀生”,是犯了佛家第一戒!

目前,为了达到放生的目的,放生者在市场上购买大量的放生品进行放生。这些放生品的来源于捕猎,将本来自由生活在大自然的鸟类等放生物进行捕猎,经过长途运输到市场销售,到真正的放生时,不知道已经有多少被放生物惨死。即便被侥幸放生的放生物,因自然环境的变化,又有多少能侥幸生存?这样的放生,无疑等于“屠杀”,与原来“放生”的本意大相径庭,还是免了这种放生的方式吧。

著名影星成龙曾拍摄一个保护动物的公益广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广告词给人很深的印象,的确如此,人们为了得到象牙而杀害了成千上万头大象,犀牛因为有犀牛角而被杀害,熊因为熊掌的买卖而不能生存,那些放生物因为被放生而惨死在“客乡”,都是因为“人的私利”而丢掉生命,实在有些冤枉。为了保护这些放生物,“消灭掉”这市场极其必要的。

为了“消灭掉”这市场,需要从多方面做工作。首先从购买者下手,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特别是开展相关的科普工作,让他们真正懂得,科学的放生才是真正的放生,放生从市场上购买的放生物是对放生物的残害和“屠杀”,让他们远离市场,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消灭杀害。

其次严厉惩罚销售者,对擅自非法经营野生的放生物,加大惩罚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警告的警告,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决不能手软,形成一种震慑,让经营者不敢非法经营。对偷猎者、运输收购者同样采取严厉的措施,让他们为此付出“血”的代价,从根上铲除“获利”侥幸心理。

铲除“屠杀式”放生的恶习是全社会的责任,全社会高度重视并引导科学放生,让“屠杀式”放生消失,是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期待“屠杀式”放生早日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