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统计显示,2014年上半年共有2235家上市公司在2014年半年报中披露收到政府补助,合计收到政府补助高达322 .63亿元,收到补助的上市公司数量占公布半年报公司数量的88.1%。
8成以上上市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这听起来好象有点讲故事的感觉。但是,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更重要的,这样的现象并不是刚刚出现,而是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现象,且有愈演愈烈之嫌。
虽然在发达国家市场,也有类似的政府补助。但是,他们绝对不会象中国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补助那么滥、那么乱。发达国家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补助,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予以补助,尤其将政府补助大多给了大中型企业。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补助,也就出现了许多不该出现的矛盾、发生了许多不该发生的问题。
首先一个问题,就是政府补助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必须注意,从目前政府补助的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政府补助都是盲目的,是不讲市场公平和原则的。看看得到补助的上市公司,除极少数是应该得到补助的外,其他都是无厘头的,是不该享受政府补助的,甚至可以说是助纣为虐的。如对ST公司的补助,在明知补了也白补的情况下,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壳”,地方政府还是在不惜一切代价地对其进行补助,使其在市场苟延残喘、苟且偷生。
相反,一些真正应当得到政府补助的上市公司,却因为运行规范、运作正常,常常得不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帮助,从而造成这些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力受到影响,造成这些公司与其他得到补助的公司无法在同一平台上竞争,最终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力、尤其是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毫不客气地说,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补助,已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中国资本市场变成了投机者的乐园,而不是公平竞争的场所。
另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对预算法的蔑视。众所周知,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是公共资源。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政府动用一分钱的财政资金,都必须经过严密的法律程序,经过人大的审批。否则,就是对预算法的不尊重,对人大的不尊重,对纳税人的不尊重。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在给上市公司补助问题上,政府并没有履行这些方面的程序,绝大多数都是政府领导一句话、一支笔、一个招呼,各种补助也就到了企业手中。显然,这是对预算法的蔑视。要知道,按照预算法规定,就算必须给上市公司补助的资金,也必须先经人大审议通过,并纳入相关政府预算之中,按照上市公司的实际逐步补助到位。如果预算中没有的,就决不能予以补助。
问题是,恰恰是这些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的资金,却成了地方政府构筑关系网的工具,成了政府官员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的手段。想一想,对那些原本就没有为地方做出多少贡献的垃圾公司,给他们政府补助,岂不是严重浪费。因为,多一家上市公司,只是给政府脸上贴金,并没有能够给百姓带来实惠。让他们享受政府补助,就等于将百姓的福利转化迈出企业的利益。如此作派,不是对预算法的蔑视又是什么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更加混乱了。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表示,要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仍然没有理顺,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倒退了。
对政府来说,要想关心企业,最有效的手段应当是改善发展环境、减少各种行政审批和干预、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而不是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投资决策,甚至用政府补助的方式强行在企业间制造不公平的现象。尤其是对大中型企业的政府补助,更是对其他企业的伤害。问题是,纵观目前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几乎都是冲着大型企业而去的,而没有把支持的重点放在中小企业身上。表现在对上课公司的补助上,更多的也都是大型企业、效益好的企业以及垃圾公司,中间层的企业几乎得不到任何补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那些早已没有生命体征的垃圾公司,地方政府仍在不遗余力地进行输血,使得股市的生态环境又出现了重大问题。所以,如何处理好与企业的关系,在政府补助上市公司问题上,也提出了考题,需要政府予以回答。
当然,政府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助,还涉及到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被挤占,资源配置更加不均衡等方面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政府补助,到了需要管理层认真清理的时候了。而让依靠补助生存的垃圾公司尽快退市,则是解决这一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