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这笔钱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
5000亿可不是小数目,足够建两个三峡水库和两条半京沪高铁。这部分资金,是亿万业主的“份子钱”,应该用到房子维修上去。但业主们真要想用这部分资金,繁琐程序让人望而却步。对业主言,5000亿的专项资金的确是“沉睡”的,但代管部门却可以“借钱生钱”。内种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公权力对物权法的不尊重,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个人权利意识。如前所述,各地追求的是权力主导下的政绩工程,所有的资金和资源都为发展服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旦被职能部门代管,本属于业主们的权益就成了职能部门的利益蛋糕,甚至“黑”进了某些官员的口袋里。公权大于私权可以随意褫夺私权的官本位思维,是导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擅用而非善用的主因。
其次,法制宣传不到位,导致法治落实缺位。和这项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更有操作性更强的部门规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办法》,该办法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各地也都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地方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但是,这些法规条文并未宣传到位,公众不愿意去费心劳神去了解这些法律法规。
其三,楼市不透明不公平所致。众人皆知楼市虚热房价高企,高房价的构成中就包括了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5%-8%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虽然从管理部门到房企都不承认这项费用会推升房价)。按照规定,对于新建商品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代交,在为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移登记时再向业主收取。但在购房环节,合同是房企拟好的格式文本,属于要买就必须签字的霸王合同。购房者所缴税费,既不知道因何而缴纳,更不晓得这些税费 的用途。这凸显,现实楼市不仅仅是房价高企和楼市失衡的问题,还折射了市场环节的不透明与不公平,在权力和资本面前,权利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盘活5000亿海量资金,让住宅维修基金真正用之于民,应厘清“事”和“时”两种关系。
首先是“事”,住宅维修资金,权益在业主,这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了的。相关部门的代管变成了欺骗、自利和权益褫夺,因而必须扭转过来。让权力 放手,将沉睡的5000亿还之于民,让业主委员会决定这部分资金的保管与选择投资渠道。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即可。以广州为例,该市正在草拟的《广州市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就将明确该市130亿元住宅维修资金的事权原则,即在成熟的小区试点业委会“直管”专项维修资金;以业委会为名开立专户,自选专户银行存放资金,自定买国债或组合存款;通过电子投票方式,简化实用程序等。
简言之,从权力部门代管到权益者直管这事儿必须整明白,才能确保住宅维修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其次是“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分际不能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