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苏格兰独立……
2014年9月18日,苏格兰将进行独立公投。
假如苏格兰独立,经济思想史会不会受到影响?
苏格兰和英格兰1707年合并,迄今3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四年之后的1711年,大卫·休谟出生;合并之后十六年的1723年,亚当·斯密出生。亚当·斯密被看成是现代经济学的创始人,而他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思想显然受到他终生好友休谟的影响,而他们都是苏格拉人。
斯密先在格拉斯哥的小镇科卡迪尔上小学,后又在格拉斯哥大学上大学;之后,1740年,获得斯内尔奖学金,前往牛津大学深造。之后,他又回到苏格兰。在爱丁堡大学做了两年的编外讲师之后,回到格拉斯哥大学成为正式教师,任教13年。再后来,因为出版《道德情操论》而受到财政大臣汤申德的关注,被聘为私人教师,带领其继子前往欧洲大陆游学。在法国期间,斯密开始写作《国富论》,那是1764年的事情。那时候,法国的经济学是重农学派的天下,他们基于自然法的经济学研究在世界上也处于领先地位。斯密参加过魁奈的研讨会,并与杜尔哥有过深度交往。斯密显然从重农学派那里学到不少东西,所以他打算将他将来的经济学著作题献给魁奈。
讲这一段,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古典经济学的概念;二是关于经济学的渊源。我们今天讲的“古典经济学”概念,最早来自马克思。马克思经济学的来源之一,就是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包括从威廉·配第(英格兰)、亚当·斯密(苏格兰)到大卫·李嘉图(英格兰)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其中,亚当·斯密是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实际上,按照主流经济学的理解,斯密之后的经济学就是对斯密经济学的发展。
最近在读哈耶克的《个人主义:真与伪》。在对“个人主义”辨析中,哈耶克认为,斯密及斯密之前的个人主义与斯密之后英国的自由主义是不同的。斯密以及大卫·休谟的自由主义,强调个人利益并强调个人利益追求促进社会利益实现的意外影响,这样一种对社会发展的理解,具有演进的性质,这种个人主义被哈耶克理解为“真个人主义”;斯密之后经济学中的个人主义,从李嘉图到约翰·穆勒,都受到边沁的功利主义影响,这种个人主义观念下的社会发展,具有理性和设计的特点,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被理解为一个可以设计的过程。哈耶克将其解释为一种“伪个人主义”。可见,按照哈耶克的解释,古典经济学时代的经济学,苏格兰传统是“真个人主义”,英格兰传统是“伪个人主义”。
一直以来的经济思想史,没有将斯密与斯密之后的英国经济学家做出这样的区分,他们都是古典经济学家,他们的经济学都是古典经济学。如果苏格兰真的从英格兰独立出去,经济思想史似乎有重写的必要。至少,不能再说斯密是英国经济学家了。因为苏格兰从英格兰独立出来,斯密也将从英国经济学家中独立出来。这样做对于理解经济思想的发展也许是有意义的,毕竟,斯密所接受并形成他经济学知识基础和观念背景的苏格兰传统与英格兰是不同的,他的经济学的观念与方法与后来的英国经济学也是不同的。
“苏格兰独立”涉及到的与经济思想史有关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经济学的渊源的问题。在英国与法国之间,长期存在经济学产生于英国还是法国的争论,这是两国之间各方面竞争中的一个方面。英国人主张经济学来源于英国有其强有力的证据,那就是斯密。斯密的《国富论》被公认为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之作。法国人对此提出的异议是,斯密是游学到法国之后才开始写作他的《国富论》的,而且,在法国期间他与法国重农学派的领袖和代表人物魁奈及杜尔哥有过广泛交往,由此可以推断法国重农学派对斯密有过重要影响。如果说斯密的经济学来自法国重农学派,那么说现代经济学来源于法国也就顺理成章了。不过,法国经济学界的这一主张后来被事实所驳回。1896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埃德温·坎南整理出版了《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公共收支及公共事务管理、岁入及军备的演讲》。这部著作来源于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道德哲学时学生留下的课堂笔记。在这部著作中,斯密在《国富论》中详细论述的主要原理,都已简明扼要地阐述过。这说明,在斯密去法国之前,他基本的经济学思想已经形成。
这样,如果苏格兰真的独立出来,介入“经济学渊源”争论的将增加一个国家,那就是苏格兰。就目前的证据来看,比较有利于苏格兰。英格兰被排除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