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意义上说,A股市场就是一个创新“试验场”。这几年的市场堪称不断推陈出新,新股发行制度改了又改,券商创新大会年年开,每年都是花样不断。然而,有的改革与创新为市场或相关行业带来了活力,如推出两融业务让券商从中赚得盆满钵满,有的虽然历经多次创新却举步不前,如IPO制度改革又重回“有形之手”时代。
2008年4月份,为了消除市场对于大小非减持的恐惧,规范大小非的减持行为,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了这一“纲领性文件”,大小非的减持理应变得中规中矩,但事实却并非这么回事。
为了减持套现与最大限度获利,上市公司与大小非可谓绞尽脑汁。如大小非持股解禁前,上市公司常常发布高送转或实施资产重组的公告,借以催涨股价,让大小非实现减持套现的利益最大化。即使是一些本不该减持的股份,大小非也能通过创新的方式实现减持,而这目前在市场已开始出现。
今年7月11日和14日,赣锋锂业控股股东李良彬分别抛售200万股,合计套现7790万元。限售股解禁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其实很正常,但李良彬的减持却有点“异样”。原来去年底,赣锋锂业完成定增,李良彬斥资4000万元认购204万股,其锁定期为36个月,意味着2016年12月30日这部分股份才可上市流通。然而,在2013年度实施10转10后,李良彬抛售了已解禁的其它股份400万股,尽管大股东的解释是“需要偿还较大金额的债务”,但投资者一眼就可看出这是一次“置换式”的减持。
而不再购回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回购股份则成为大小非另一种创新减持方式。7月9日,烯碳新材控股股东银基集团宣布,不再购回此前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回购股份,交由相应证券公司自行处置。另有湘鄂情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去年3~6月份分别与广发证券、招商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而在2013年12月24日,克州湘鄂情以5元/股减持股份804万股,而大小非最终以规避法律风险为由不再回购相关股份,实际上等于提前减持套现了相关股份。
就像上市公司为了“圈钱”千方百计地找各种理由一样,为了套现甚至是提前减持套现,大小非的“创新”之举,虽然并不违规,但明显有悖于常理。而所谓的创新,亦不过是为了自己利益罢了。而当大小非以创新的方式为自己牟利时,也是对证券市场创新的一种“亵渎”。
无论是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上看,还是为了增强市场活力,年轻的A股市场显然需要更多的创新。但是,创新应该是有利于相关行业,有利于资本市场,而绝对不能成为少数人牟利的手段,更不能使创新变成损害其它投资者利益的工具。对于大小非利用创新的方式实现变相减持的行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个中存在违规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以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