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没有统筹规划前,单独开放原油进口权,实体石油企业经营中的价格风险在国内将无处卸载,势必冲击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近日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奎带队走访山东地方炼油企业(简称地炼)调研,其主要内容就是业界呼唤已久的原油进口权放开,汽柴油进口放开以及取消燃料油消费税等问题。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原油进口权的话题又成了热门话题。
地炼抱怨已久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我国石油和原油表观消费量分别达到4.98亿吨和4.87亿吨。2013年全国原油加工量累计达4.7858亿吨,而总炼油能力预计达到了6.14亿吨,年度炼油的富裕产能达到了1.35亿吨,有1亿多吨归地炼所有。
由于缺少原油进口权,据称已使地炼的开工率普遍不足20%,设备闲置达70%左右。因此,市场相关各方都将不满情绪针对垄断发泄给了国有石油公司,好像原油进口权发给了地炼,国内市场就具有了充分竞争条件,消费者就可以在各类型石油企业打折促销中获得实惠,既往国有石油公司用“排产”计划进行炼油生产管理的模式就可以被废除了,因此,国内石油企业的生产效率就能得到促进和提高。类似“抱怨”更是不知凡几。
由于石油产业链相对太长,且其中相关的技术经济随技术进步和创新显得更加复杂,其中的价格关系随石油金融工程工具的创新甚至是被暗箱操作使原油原本的一般国际贸易品变得更加神秘,其中的市场竞争随产品质量、环境等标准的提升凸显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因此,使类似上述既有的认知很快就变成了落后的“生产力”或“政策选项”,于是,这种市场躁动也就完全可以理解和原谅了。
美欧开放石油市场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原油走进主流能源市场后,美欧消费大国的政府就以开放的心态面对石油市场。在国际石油市场,只要愿意承担国际原油采购风险,并有能力满足本国市场达到质量标准的稳定石油供给,且不进行垄断性经营,那么,任何企业都可以参与从原油进口到成品油销售全产业链的任何一环或全部中经营,几乎不需要什么特批(特别是美国,原油出口例外)。
而且,这些国家的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协助石油公司打开资源国市场的大门,并努力确保参与国内原油供给的石油公司能在国际市场上不受到歧视,以及为其提供在获取原油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在国内,他们通过制定石油生产储运等过程中以桶为计量单位的数量型环境伤害的巨额处罚标准,倒逼企业自觉走环境友好之路,同时对油品质量、价格和交易方式进行严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垄断市场、操纵价格、坑害消费者和污染环境的不法行为。不仅使实物贸易市场能有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同时,对具有避险功能的石油期货市场也进行实时监控,掌控金融资本通过商品交易所索利过程中给实体企业带来的风险,维护价格发现、资产配置、规避风险等功能的正常发挥作用,而非进驻实体石油公司嘘寒问暖!
于是,参与美欧等国市场经营的石油公司需要不间断地技术创新,增加产品种类和提高质量,避免因对环境污染和对消费者伤害受到政府重罚;需要不间断地对管理能力创新与提高,如利用原油评价技术选择最优炼制方案,利用不同船期的原油制定“排产”计划,以确保炼油装置运行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利用大宗商品交易所内的原油等金融工具进行避险和资产配置,在规避价格风险的同时,使企业的盈利能力最大化。
不宜单独放开原油进口权
回望国内,我们距离石油的市场化目标还有太多的路没有走完,依旧沉醉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理国模式中,始终不能有效地从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安全上进行规划,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以自己部门利益出发,多形成有利于自己部门的政令,结果使政令要么会被困紫禁城,要么会成为个别部门或利益群体自娱自乐的游戏。
时下,我们缺乏与石油相关的避险市场和工具,因此,在没有统筹规划前,如若单独开放原油进口权,实体石油企业经营中的价格风险在国内无处卸载,必将冲击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尽管5月28日第十一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争取在年内推出原油期货(这是官方首次给出的上市时间表),但论证至今,只是要推出单一原油的期货合约,且合约标的油、合约单位等重要期货基因都有利于金融资本的运作,而不利于大型石油企业的避险,所以,含有自娱自乐的味道。
从上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看,放开原油进口权后发生国内成品油产能过剩的概率会升高,当没有避险市场和工具护航的情况下,相伴而生的价格战会伤及所有国内的石油企业,降低其内生的创新能力;同时,走铁矿石国际采购弯路的概率攀升,即只要中国公司进场采购,价格就会“自然”飙升,一旦采购时的溢价风险无法消化,则企业不是走向衰落并最终将风险转嫁给银行,或就是需要将价格风险转嫁到国内消费者的身上,进而会推高国内成品油的价格。
从炼油加工技术看,中国石油2008年后投巨资建立了自己的原油评价重点实验室,为内部炼厂资源优化提供着优质服务。而中国石化更早就投资建立了原油评级体系,2004年又投巨资整合内部技术力量,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原油评价数据库系统。在原油采购、生产经营、设计科研等各领域发挥着重大作用。而地炼不具备这种软硬并存的技术实力,很难实现采购原油加工价值的最大化,一旦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放水,消费者的权益和环境安全容量堪忧。
有鉴于此,放开原油进口权不应仅作为单一的产业政策出台,也不应简单地配套一些取消燃料油消费税或降低关税之类的措施进行辅助,重点应该考虑的是开放原油进口权后实体石油企业该如何避险,如何保证国内通货膨胀不因石油政策调整而上涨。
换句话说,千万别不配置救生器材就一脚将石油企业全都踢到蓝海中。
注:1、本文刊于《中石化》20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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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姊妹篇:在原油进口特许中“其乐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