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最高检召开会议,宣布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贪官。
会议指出最高检要发挥最高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刑事司法职能作用,利用多边公约、双边司法开展境外追逃,拓展发现查缉贪官及其资产的渠道,与公安、外交、司法、人民银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作战,建立追逃信息网络,确定追逃对象,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手段推进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
最高检宣布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贪官,是个大好的消息!但最终能够抓回多少外逃贪官?恐怕不值得那么乐观。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及廉政建设措施为海内外所关注,其中一个热点话题是如何将外逃贪官等犯罪分子缉拿归案。美国有媒体称,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已超过1000人。尽管美国不时爆出所谓“要帮忙捉拿中国贪官”的消息,但由于缺乏引渡条约以及复杂而漫长的司法程序,缉拿隐匿在美国的贪官显然面临重重困难。在过去10年中只有两人被遣返,而且近年来贪官外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加快趋势。
贪官为什么会选择逃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因为无论是官方媒体还是官员口中,长期以来都对腐朽没落的西方国家嗤之以鼻,犹其是对西方的普世价值观不屑一顾,对西方的政治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一概排斥甚至极尽嘲讽。当然,这些都只是做给国人看的抑或是说给国人听的,西方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世人皆知,几乎每个官员都喜欢把子女亲属转移到西方国家,每一个贪官外逃的首选目标也是西方国家。连重庆市的“打黑英雄”王立军在绝望之际,也是长途跋涉闯进美国领事馆,从而保全了生命。
《中国经济周刊》曾发表文章称,从2000年至2011年底,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的其中5年缴获赃款赃物金额就达到541.9亿元。但其中外逃境外的贪官有多少?外逃贪官又卷走了多少财产?官方显然只有一本糊涂帐。
中国人民银行曾经引述一份“腐败资产外逃”研究报告: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包括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 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尽管随后有机构指出该调研报告引用的有关外逃贪官、金额数据有误,中纪委官员认为“8000亿元”的金额“绝对不准确”,但这一数据还是引起社会不小的震动。
至今,中国外逃贪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审计署发布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2010年1月8日,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消息:近30年4000官员外逃出境,人均卷走1亿元人民币。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认为,他们手头虽有很多数据版本,但没有统一的数据,外逃贪官卷走的资金规模估计达到上万亿元人民币。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引用有关部门的统计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资金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肖扬书中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1998年以来,人民法院审判贪污贿赂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约占80%,而外逃贪官平均涉案金额近5000万美元。”
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显示,外逃官员保守估计有近万名,携带金额不少于1万亿元。“按照人均1亿元来估算。要在国外过上比国内更好的生活,必须有雄厚的‘黑金’做保障,不到这个数额级别,他们也不会选择出去。现实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不少贪官一人就卷走几亿元,规模相当大。这是中国腐败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
李成言还指出,如果不分行业特征的话,“裸官”群体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大多数外逃贪官,第一步都是让孩子和夫人先出去,然后自己择机潜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曾发布《“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对此认同的人数均超过半数,分别为53.3%、53.4%、51.7%。
包括原中国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以及原福建省工商局长周金伙等。特别是被媒体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张曙光,身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其妻子和孩子一直生活在美国,并拥有多幢豪宅和数额惊人的存款!
这些官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喜欢把妻儿送往海外。这些官员之所以将妻儿送往海外,不外乎是想让子女接受正常的教育抑或给自已留一条后路,裸官都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择手段疯狂敛财,然而再将钱财转移到海外。很多官员家属都拥有海外绿卡,或者入了外国国籍。
官员们先于老百姓之前选择逃亡,实际上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可怕的信号,这些最了解中国国情的官员,对中国的未来并没有信心,对执政党描绘的蓝图并不认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说明他们并不认同现行体制。己被处决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曾与留学海外的儿子通话,明确告诫儿子好好学习将来留在国外。类似情形在上世纪70-80年代的韩国、台湾也很普遍,许多在位的官员纷纷把财产转移到海外,并把老婆孩子送到海外。
上述各种数据打架固然有统计标准、统计口径设置不同等因素,导致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之谜,但从以往披露的情况分析,外逃贪官人数以及转移出去的资金显然不是目前所知的一个小数目。
上述各种数据都是金融危机之前的说法,2008年以后,随着国家4万亿的投资以及各级政府包括银行信贷追加的30万亿投资以及数十万亿政府融资债券,养肥的贪官以及卷走的资金无疑将远远超过上述数据。中国官员腐败成本保守估计占GDP总量的20%左右,这意味着仅2013年,就累积了近10万亿人民币的贪腐金额!所谓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大多通过不同方式,进了官员的口袋以及代理人的口袋。
海外媒体曾多次报道,国内某高官之子2007年移民澳大利亚。2008年,斥巨资3240万澳币购买悉尼的一处房产,是Point Piper区的著名豪宅Craig-Y-Mor,创下了澳洲房产销售价格的第三高纪录。因为在澳洲250万澳元就可购一座很好的住宅(house),3240万澳币的天价豪宅绝非一般人可以拥有。
高原、杨秀珠、蒋基芳、陈传柏、程三昌……这些至今仍在“追逃榜”上赫赫有名的贪官,让人们感觉,贪官“贪了就跑,跑了就了”,是一种无言的结局。外逃贪官真正被追回的极少,冰山一角都不到。外逃贪官转移资产的手段也日渐隐秘,追赃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赃款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不论哪个国家都不愿意将已经流入的资产再退回去。
目前,外逃贪官转移资产的方式日益多样化,比如地下钱庄、表面上看起来合法的投资或设备购买行为等,不仔细甄别很难发现。手段也日渐隐秘,追赃难度越来越大,一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纷纷为外逃贪官转移资产出谋划策,使追逃难度更加复杂。
曾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贪金额高达两亿多元。2003年,杨秀珠逃往美国,随后辗转欧洲多个国家。2005年,杨秀珠在荷兰被当地警方逮捕。可是快10年过去了,尽管中方采取了多种努力,仍未将杨秀珠追回来。究其原因,既有中国与荷兰尚未签署引渡条约有关,也折射出中国在打击外逃贪官方面所面临的典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