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必须突出“标本兼治”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必须突出“标本兼治”

  9月1日,刘云山同志出席山西省领导干部大会,强调山西省的政治生态存在不少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发人深思的是,连续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不仅只是山西。十八大以来,四川、湖北、江西、安徽、湖南、云南、海南、广东各地官员接连被查,贪腐窝案不断。

  七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提到,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一些地方腐败现象频发,说到底,还是从政环境或者说政治生态出现了问题。那么,良好政治生态该如何构建?笔者认为,必须突出“标本兼治”。

  “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有没有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关键取决于“一把手”正不正、勤不勤、廉不廉。净化政治生态,“一把手”是关键。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能放松对“一把手”的严格要求,同时要切实发挥好“一把手”的领导作用和示范作用。一方面,各级各地“一把手”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锤炼,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要规范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科学分权、合理制衡、规范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在正确的轨道、合理的区间,不失范、不失控,使权力只能为公,不得为私;使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失去机会。

  强“显规则”、除“潜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官场之内、政界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必须制定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必须营造人人敬畏党纪条规的浓厚氛围。但是,一些地方,组织、人事、干部、人才等方面既有的“明规则”、“显规则”被所谓的“暗规则”、“潜规则”所代替,政治生活庸俗化甚至利益化、政治组织山头化、政治作风官僚化,特别是在选人用人方面,“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请不送,原地不动”等“潜规则”使得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丑恶行为大行其道、大有市场,严重地践踏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样的“显规则”。因此,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必须坚决铲除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使体现公平正义的“显规则”得到彰显、发挥作用。

  “两个责任”一个都不能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这“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净化政治土壤的根本前提。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尤其是党委书记,不能游离于主体责任之外,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牢地抓在手上,摆上重要位置,绝不能满足于签签责任状、谈谈重要性,而不将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抓好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坚决并勇敢地承担起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的职责,既要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起到教育和警醒作用;更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特别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政治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只有党委与纪委的“两个责任”共同承担、彼此配合好,才能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离不开健康的党内风气,而健康的党内风气,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通过对一个又一个歪风邪气特别是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日前,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这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确立了目标,同时也标志着党的建设进入了“治本时间”。在新一届中央的整风运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提出党建制度改革,应该既有着上行下效之用,又有着提纲挈领之效。同时,反腐败进行到一定程度,治本之策也需要跟上。当然,制度改革,不落实就会落空。接下来,各级各地必须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坚强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推进,并以党建制度改革来引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支撑。

  风正好扬帆。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而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复杂的工程,必须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标本兼治,任何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和作为都是不可取的。

  (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