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乱象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新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是为了投向募投项目,再由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以回报投资者。这本可以形成良性循环,但实际上却并非我们认为的那么理想。企业上市成功后,募集资金无章使用,募股项目被搁置、被更改等乱象,在当前的A股市场中大量存在着。

 
    青岛金王2006年成功上市,募集资金24267万元,其募投项目之一为年产 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系列产品扩建项目。该项目不仅推迟一年完工,并且其“产出”未达预期收益,这也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声称的“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可行性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形成鲜明的对比。青岛金王另一募投项目为新型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及其制品项目,但在2007年9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将此募投项目变更为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然而,此后该项目就没有了下文。而在2011年报中,上市公司表示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达到100%;今年半年报又表示,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全部使用完毕。前后矛盾的信息披露,也让投资者一头雾水,募集资金到底什么时候使用完毕的?
 
    如果说青岛金王还算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话,那么焦点科技的募投项目则更显“奇葩”本色。2009年12月份焦点科技登陆中小板,四个募投项目的重点项目是研究中心大楼,然而上市五年来该项目只建了一圈围墙。这也遭到投资者的质疑,焦点科技的上市,到底是为了做大做强还是为了“圈钱”?
 
    企业发行新股上市,个中并不乏“圈钱”者。而真正需要引起重视的则是募投乱象的大范围存在。为了成功上市,发行人往往会鼓吹募投项目的盈利前景,但真正能实现预期收益的却不多;为了满足发行要求,有的发行人甚至编造一个募投项目出来“滥竽充数”,事后一纸募投项目更改公告算了作了交代;此外,将募集资金挪用、购买理财产品或还债、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则比比皆是。
 
    A股市场资源错配严重,一方面表现在垃圾公司、绩差公司等浪费市场的宝贵资源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上市公司巨额超募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与随意上。对于募投出现的乱象问题,监管部门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防范类似现象不再发生。
 
    笔者建议,对于发行人为了IPO成功闯关而大肆鼓吹募投项目收益的行为,应由其大股东作出承诺,如果募投项目投产后未实现预期收益,由其大股东进行足额补偿。为了防止焦点科技式的闹剧出现,如果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完成,同样由其大股东按照预期收益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而为了防止发行人编造募投项目的现象,如果募投项目被更改,应由发行人用相关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并进行注销。如果采取上述措施,募投乱象无疑会得以缓解。
 
    其实,市场上的募投乱象早已存在,但监管部门似乎对此总是睁只眼闭只眼。相对于IPO制度改革、退市制度改革等,募投乱象只不过是小问题而已,但监管部门在“抓大”的同时,也绝对不能“放小”,这才是一个监管者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