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究竟要法治还是搞人治?


      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主任钱钢,敏锐的察觉到一个重要问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为什么不见了?

钱刚撰文指出: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编纂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是当今中国大陆一部超级大书。截至8月中旬,该书发行已突破1000万册,被称为“新时期统一思想和推进工作的科学指南”。

读本序言称:“该书框架结构是在深入领会和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基础上设计的,全书主要观点和论述忠实于原著。”

这个11万字的读本,囊括了习近平担任总书记后在不同场合的40余次讲话,有的引述原文,有的系编者阐述的讲话精神。按理说,中共十八大以来习的讲话,除了不宜公开者,应悉数编入读本。但不知何因,读本偏偏遗漏了习近平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讲话。

201212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这个讲话曾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讲话中,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人民日报》2012125日)。一个“首先”,一个“关键”,和此前几任领导人所说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语义明显刷新。

《人民日报》曾连续发表三篇“本报评论员”文章,阐述习的这次讲话。其中第三篇《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写道:“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我国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都是对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因此,依宪治国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之义”。(20121213日)

几乎同时,《人民日报》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的文章《依宪执政开启法治新时代》。作者高度评价习近平的讲话,称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宣言书;是厉行法治、垂宪而治的动员令;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路线图。”(20121212日)

读本不但未提习近平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讲话,而且在有关“依法治国”的论述中,完全不提习近平“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原话,这不能不说是明显的“错误”。然而,这到底是编选错误,还是“提法”的重大变化?如果是“提法”的重大变化,那么,决定者是中宣部,还是总书记?

党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两个口号的浮沉,颇堪玩味。十八大后的201212月,《人民日报》提及“依宪治国”或“依宪执政”的文章有6篇,但进入2013年,这两个口号渐行渐远直至最终消失了。

这原是习近平就任后最令人瞩目的口号,与知识界呼吁的“宪政”,其形,其义,都十分接近。“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党报的出现或消失,隐含敏感的政治信息。20131月,《人民日报》上没有这两个词语(该月广州发生因《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中国梦 宪政梦》被强令删改等事件引发的抗议)。2月、3月各出现一次后,47月完全消失,8月出现一次。这段时间,恰是“七不讲”、反“宪政”的高潮。此后,10月出现了一次,11月出现了两次,20142月出现了一次,然后完全消失。

“依宪治国”最近一次在《人民日报》露面,是在2014228《法治强则国家强——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一文中。《人民日报》上,自201312月至20148月,“依宪执政”已消失9个月;自20143月至8月,“依宪治国”已消失6个月。

这个读本在6月出版,7月,从社科院打头加强思想控制、中组部印发《在干部教育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到中央党校副教育长韩庆祥在《人民日报》发表《深刻理解“新的伟大斗争”》,“宪政”、“普世价值”、“公民社会”等再次遭到凶猛批判。

这或许就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隐去如此重要讲话的大背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显然令反宪政的人坐卧不宁。这些深红话语的卫士,对当政者使用的浅红话语同样极度敏感,对任何稍有改革意味的词语,都会竭力抗拒。

今年10月,中共将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党媒报道,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近平在上任之初说的这句话,会在四中全会出现吗?关心中国前途的人,可以用它做试金石。

法治是建立在人民基础之上,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社会叫人治,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于独裁的基础上,以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好人约束人们的行为。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其法治的强制性、平等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新中国几十年来一直在倡导法治,实际上并没有脱离人治的阴影。

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之上,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平等。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理应成为中国的基本治国方略,这是中国历经人治灾难之后做出的正确抉择,只有靠法治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