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延寿三名越狱逃犯想到襄阳中院曾给我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


由延寿三名越狱逃犯想到襄阳中院曾给我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9月5日
近日,黑龙江延寿公安局看守所三名在押犯杀警越狱一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很多人都有一个疑惑:三名在押犯为何能轻易走出看守所大门呢?
 
我在思考三名在押犯为何能轻易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时候,想到了今年6月中旬经历的那一场终身难忘的经历,想到了本人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和”与“战”,想到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6月17日给我出示的三份盖着红公章的证明。
 
2014年2月26日下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刘先明2013年7月初开始的网络信访、投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而错审的问题,终于初步得到了的解决;长达十余年的错案,终于得到了查实、纠正,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也达成了和解的意向。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刘先明提出了和解的两个要求:
一、撤销2002年10月30日做出的解除刘先明劳动合同的错误决定。
二、希望和建议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依据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对于过去个别领导的恶意动机和错误做法,进行严肃处理。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袁副院长在调解中指出:
刘先明的这两个要求,不过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个别人过去的个人动机和做法,带来了不良影响,希望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对个别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是纪律处分。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代表表态:
刘先明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之间没有解不开的深仇大恨,可以和解,同意和解。刘先明的第一条要求,可以接受。刘先明的第二条要求,我现在不能保证,要向公司汇报。实际上,因为刘先明在网络上公开发文,相关个别人已经感到难受了,相当于受到处理了。
 
然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后来却背信弃义、不讲诚信,拒不履行2014年2月26日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的和解意向和承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人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劳动纠纷的错审、错判,还没有从法律上得到彻底纠正。为此,本人接着加大力度揭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枉法伪证,加大力度揭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错审、违法养猪、违法建楼等,并依法向襄阳市政法委、市人大反映,希望引起襄阳市委、市人大、市政法委对襄阳中院错审、错判一案的关注。
 
让人没料到的是,2014年6月12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在多网发布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刘先明在网络上长期发贴对企业进行诋毁、污蔑一事的情况说明》一帖;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多网发布了《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按院长发现”启动再审程序等网帖的回复》。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公开给本人安上一些罪名,这些罪名,如果有一条是成立的话,本人就得进监狱。针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6月12日同步行动,本人6月13日针锋相对地发布了《中化六建6月12日发布的<说明>含有造谣的成分》、《驳斥襄阳中院6月12日的<回复>》。
 
更让刘先明没料到的是,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2日同步公开网络造谣后,刘先明经历了一场终身难忘的经历。这一场经历,是我国90%以上的职业咨询师、培训师都难以经历的,其中的一个情节,是我国90%以上的职业咨询师、培训师都难站住脚的。
幸运而幸福的是,现在的中国,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天下!站住脚的刘先明6月17日在襄阳感受到了党的莫大的温暖,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2日同步行动背后的图谋,破产了。
 
6月30日,针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2日来势汹汹的同步行动,及其背后的图谋,刘先明毅然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让刘先明倍感欣慰的是,7月23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夏先禄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6月12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在中华论坛、东湖社区、凯迪社区等网媒发布了《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按院长发现”启动再审程序等网帖的回复》,文中指控刘先明“公然造谣称我院让其他单位出资制作内容不当的广告牌”。
6月17日上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刘先明出示了三家单位分别盖着红色公章的三份证明,以证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斜对面的一个“中国前进!”的公益广告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关。
 
而事实是,在维权的过程中,刘先明于2013年12月17日偶然发现襄阳中院斜对面的“中国前进!”的“中国梦”公益广告,与“前行300米右拐”的恒大地产广告连为一体,就及时依法揭批和向国家信访局举报。2014年1月13日傍晚,襄阳中院让恒大出资、搞的“中国前进!”的公益广告,与另一侧连为一体的“前行300米右拐”的恒大地产广告,被依法拆除,国家的形象和尊严得到了维护。
6月17日,刘先明也向襄阳中院在场人员播放了两段刘先明与两家单位人员通话的电话录音。刘先明播放的两段电话录音,与襄阳中院出示的三份证明,在襄阳中院与“中国前进!”的“中国梦”公益广告有没有关联的这一问题上,截然不同,刘先明和襄阳中院两方出示的证据,必有一方是假的。
 
2014年9月3日下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习近平强调:事实就是事实,公理就是公理。在事实和公理面前,一切信口雌黄、指鹿为马的言行都是徒劳的。黑的就是黑的,说一万遍也不可能变成白的;白的就是白的,说一万遍也不可能变成黑的。一切颠倒黑白的做法,最后都只能是自欺欺人。
 
现在,通过央视的报道和网络,人们已经看到三名在押犯是如何轻易走出看守所大门了,我也就在想,如果有可能和有必要的话,我也可以把刘先明与两家单位人员通话的两段电话录音及文字发布在网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不可以也把6月17日向刘先明出示的三家单位分别盖着红色公章的三份证明,发布在网上呢?以便国家有关权威部门和公众来甄别一下,看一看到底谁出示的证据是真的,谁出示的证据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