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法制日报》编辑部:黑龙江省读者李湖贤前来反映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故意剥夺职业病工伤待遇当事人依法继续诉讼权详实情况。早在2012年11月29日,依法诉讼当事人--李湖贤面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庆民二终字第191号民事判决书原件、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11)让民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原件各一份;还有打字《再审申请书》一式三份;要求针对一审二审没有依法维护诉讼当事人长期就医交通费、住院期间患者家属陪护费、住院期间医疗机构指定药品费用、门诊就医及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误工费等项目提起再审诉讼。承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05月31日下午开庭,崔法官当庭审理。在法庭上,崔法官不谈本案正题,反倒询问了许多与本案无关的话题。当事人李湖贤焦急地说,我们请求提交本案证据。崔法官回答不必了。又谈了些无关话题,然后休庭。原告、被告及法官等人都走出民事审判庭后;崔法官把我们引入另一个房间,对我们说,你们知道2013年新法规吗?我们说不晓得。于是,崔法官接着说2013年新法规在各方面都有所提高,对你们很有利。本法官以你们当事人律师身份提醒与建议你们撤诉;如果不同意撤诉,你们所依据的旧法律条款与现行法律条文不一致。再者我们法院断案就低不就高,本来用人单位就不愿意给办,我们法院判决后,不就是等于你自己丢弃合法权益吗?我们非常感恩崔法官,无知地接受了崔法官“诚恳”建议。事后,我们满怀欣喜地整理材料,重新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再审;立案窗口告知,自行撤诉案件,新法规规定不予受理再审!此时此刻方才晓得上当受骗!我们前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被告知已经没有了法律监督程序。我们前往最高人民法院,大庆市法院驻京工作组拦截,说我们是越级上访,不准许李湖贤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厅登记;强制返回地方法院。回到地方一年多,没有任何结果;故此,在2014年12月04日面向《法制日报》递交《读者来访书》请求法制日报社为我们伸张正义、帮助与支持我们要求相关国家机构为我们恢复审理案件的诉讼程序。愿人民法律法规能够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花甲翁在呐喊
评论
30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