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干高效”究竟是原则还是目标?


 组织结构调整优化有规律可循,有原则可依。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原则来自于组织管理理论与企业客观实际的结合,是组织变革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是企业组织变革的依据和基本规范。所以在是指组织变革之前,确定若干指导性原则,是十分必要的。譬如“专业化化原则”,系指设计组织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应把专业跨度不大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合并在一起,以减少机构数量,而对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则要谨慎考虑其与其它部门的合并问题,能不合并就不合并。

    我们注意到,不少咨询公司呈交的咨询报告都把“精干高效”作为一条指导企业组织变革的重要原则提出来,“精干高效”究竟是原则还是目标,这是一个问题。
    何谓原则?原则是行动的依据,是操作的规范。“精干高效”既不是组织结构调整优化的依据,也不是可操作性的规范,它仅仅是企业组织变革的目标之一。如果把“精干高效”作为组织结构调整优化的原则,显然颠倒了因果逻辑,无异于胖人减肥以“减肥”为原则。
    结合多年的管理咨询实践,我们总结出了以下一些指导企业组织机构调整优化的基本原则:
    1、以流程为导向,确保流程舒畅和流程节点可控的原则;
    2、合理界定职责界面,避免职能交叉的原则;
    3、实施扁平化管理尽可能减少管理层级的原则;
    4、统一指挥而非多头指挥的原则;
    5、管理幅度适宜的原则;
    6、职能健全并突出组织的核心职能的原则;
    7、专业化原则;
    8、监督部门与管理部门分设的原则;
    ……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原则并不是机械和教条的,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不同,所处的变革环境有异,组织变革原则应该具有鲜明的个性。在实践中要结合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提出对企业组织机构调整优化真正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
    譬如DXC矿业公司,针对该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出了实施组织变革的“三十二字”方针和“七十二字”原则。坚持这“三十二字”方针和“七十二字”原则,成功破解了DXC矿业公司组织变革难题,有效达成了DXC矿业公司组织结构优化目标。
    “三十二字”方针:
    科学梳理、合理归位、顺畅流程、消肿职能,
    突出核心、四位一体、加减并用、不唯精简。
    注:“四位”指的是生产经营管理、行政保障服务、社会管理、党群管理四块职能。
    “七十二字”原则:
    服从组织使命,服务中心工作;
    满足流程需要,强化核心职能;
    管控服务分离,职能资源匹配;
    监管职能上移,具体业务下移;
    针对现存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遵循一般规律,突出DXC特色。
(注:本文摘自博主专著《人力资源总监五大韬略》)